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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06 浏览次数:
办理地址: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 承办窗口: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
承办窗口: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兴义3811090 、兴仁6212119、普安7232109、晴隆7610034、贞丰6611007、望谟4610614、册亨4213611、安龙5210152、顶效2287028
监督电话:3233952
投诉电话:3233059
办理时间:手续符合要求,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9元依据: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黔民厅〔1997〕17号)文件
相关文件
及表格: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doc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doc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doc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doc
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供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结婚证》遗失的可提供结婚登记原始档案复印件);
4、《离婚协议书》;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6、当事人各提交2张小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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