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兴义市和谐办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兴义市和谐办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问题一:学习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行学习贯彻,不断增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进行补学。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办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至12月在广西、上海、江苏、内蒙古等地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8月21日召开主题党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问题二:学习重形不重效。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了《兴义市和谐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细化每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党支部书记每次集中学习均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自巡察整改以来,市和谐办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议2次,研讨交流2次。
问题三:集中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兴义市和谐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制定每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严格按照学习主题开展交流研讨,推动学习效果不断深化和内化。自8月份以来,市和谐办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议2次,研讨交流2次。
问题四:“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修订完善了《兴义市和谐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8月份以来,共召开了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议,每次会议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问题五:为市政府当好调解矿群矛盾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报告,2011年,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意,兴义市和谐矿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兴义市和谐矿区建设方案、制度(试行)等的通知》(兴和矿通〔2011〕1号),对生产生活用煤补贴再次进行完善和规范,经与市司法局沟通,此文件已有上位法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和标准,已向市领导汇报建议按程序废止。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已向市委申请废止《关于构建和谐矿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发〔2011〕19号),2024年12月31日,市委印发《中共兴义市委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党通〔2024〕10号)文件,对兴发〔2011〕19号文件作出废止决定。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向市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及处置建议。积极主动履职,深入雄武乡兴富煤矿排查调处运输问题情况6次,2025年1月8日,兴富煤矿运输矛盾已解决。
问题六:工作主动性不强,在调解矛盾纠纷主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把排查调处矿区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兴富煤矿了解情况6次,积极调处兴富煤矿运输矛盾纠纷,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2日,协调市能源局、雄武乡政府共同调处兴富煤矿运输矛盾,目前,此矛盾已调解完成;2025年1月14日,市和谐办联合雄武乡政府成功调解兴富煤矿与坟山三组群众土地饮水纠纷;主动协调朝阳煤矿兑现了2024年下半年的生产生活用煤补贴。二是主动作为,加强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市和谐办深入矿区排查矛盾纠纷12次,及时掌握矿区动态,对了解到的矿区矛盾规范记录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问题七:主动深入基层调查力度不强。
整改成效:积极主动下沉到矿区村、组和农户家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次,及时掌握最新情况。积极与承龙煤矿、兴富煤矿沟通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发放涉及农户的生活用煤补贴;经与雄武乡雄武村“两委”座谈沟通,该村目前暂无维修水池、整治小广场安全隐患、路灯修缮等方面诉求。经与雄武乡高峰村“两委”座谈交流,该村部分村民组目前对部分对太阳能路灯有需求,经市和谐办与雄武乡政府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由雄武乡政府统计矿区群众太阳能路灯需求,再按程序申请实施。
问题八:矿群矛盾后期跟踪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市和谐办于2024年9月5日、10月30日、12月4日到雄武乡兴富煤矿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矿方尽快支付龙xx、宋xx两户剩余的坟墓补偿款。2024年12月18日,兴富煤矿已支付龙xx、宋xx两户剩余的坟墓补偿款共计40800元。二是及时跟进工作进度,跟踪矛盾纠纷调处后续情况,掌握工作实情,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经了解,雄武乡雄武村村民与承龙煤矿续租土地纠纷一事已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由兴义市人民法院七舍法庭受理,已经开庭2次,但尚未判决。
问题九:政策宣传上有懈怠。
整改成效: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将煤矿生产回报金与矿灾治理基金捆绑使用于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积极向矿区乡镇、矿区村寨宣传两项资金使用原则。市和谐办分别于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8月28日到雄武村、高峰村、中心村向村“两委”干部宣传生产回报金相关事宜,村干部表示理解,并表示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2025年3月4日,市和谐办到雄武乡雄武村木咱一组开展工作,向群众宣传生产回报金事宜。
问题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市和谐办分别于2024年7月30日、12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加强重要节点提醒谈话和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和谐办副主任朱荣杰同志主持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2次,节前提醒谈话1次。
问题十一: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成效: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党支部议事决策职责。自巡察反馈以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与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涉及党内的工作全部以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研究部署,坚决执行党内工作制度的刚性,坚定维护党内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问题十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不细致走过场。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4年12月3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全办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到准确明了。自巡察反馈以来,共计召开“三会一课”12次,每次会议都明确专人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准确、完整。
问题十三: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强化支部党建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杜绝出现非党员同志参与党内活动的问题。2024年8月2日、13日,时任党支部书记代学剑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2月3日,党支部书记朱荣杰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健全支部组织机构,结合我支部实际,在单位主要领导变动后,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书记,会议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的同志列席全程监督指导,选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完成。
问题十四:专题党课走过场。
整改成效: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积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不缺项、不漏项。自巡察反馈以来,结合党课主题和党支部实际,由党支部书记为全办党员同志上党课3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党课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党课教育入脑入心。
问题十五: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8月13日、12月3日,组织全办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党员同志已全面熟悉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党费严格执按标准核算收缴。二是已督促相关党员补缴差额党费132元。
问题十六: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约谈。2025年2月26日,市和谐办副主任朱荣杰同志对此两笔资金的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经办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议事规则,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增强业务水平,规范报账手续,未经集体决策同意事项一律不准落实办理,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学习。组织此两笔资金的经办人重新学习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规章制度,知晓规章制度的边界,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坚决做到不踩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强化监督。朱荣杰同志向全体职工表态承诺带头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按程序上会集体决策,并要求全部干部职工今后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如发现不合规情况及时劝阻或向组织反映。四是完善机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流程,对属于“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一律召开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巡察反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决策后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9-3910136;邮政信箱:贵州省兴义市老城街31号;
电子邮箱:xyhxb136@163.com。
中共兴义市和谐工矿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支部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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