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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 '' ? '' :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6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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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黔水保委办字〔20241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及《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本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3204.73公顷,涉及32个乡镇(街道),分别位于白碗窑镇仓更镇沧江乡顶效街道丰都街道黄草街道敬南镇桔山街道鲁布格镇鲁屯镇洛万乡马岭街道木贾街道木陇街道南盘江镇泥凼镇捧乍镇坪东街道七舍镇清水河镇洒金街道三江口镇万峰林街道万屯镇威舍镇乌沙镇下五屯街道兴泰街道雄武乡则戎镇郑屯镇猪场坪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兴义市水务局查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兴义市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2.兴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空间分布图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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