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黔水保委办字〔2024〕1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及《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本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3204.73公顷,涉及32个乡镇(街道),分别位于白碗窑镇、仓更镇、沧江乡、顶效街道、丰都街道、黄草街道、敬南镇、桔山街道、鲁布格镇、鲁屯镇、洛万乡、马岭街道、木贾街道、木陇街道、南盘江镇、泥凼镇、捧乍镇、坪东街道、七舍镇、清水河镇、洒金街道、三江口镇、万峰林街道、万屯镇、威舍镇、乌沙镇、下五屯街道、兴泰街道、雄武乡、则戎镇、郑屯镇、猪场坪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兴义市水务局查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兴义市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2.兴义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空间分布图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