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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兴义市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 '' ? '' :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1 【字体: 打印 关闭

一、制定《兴义市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必要性

为规范兴义市义龙新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行为,贯彻落实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城市建成区、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区域及周边上风向影响区域、高速公路等重点管控的区域,需重点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切实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二、制定《兴义市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依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5.《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三、禁(限)燃放区域

(一)禁燃区

1.兴义市城区:桔马大道(原兴马大道)-宜化化工厂厂门-马岭一号桥-沿北环线外延-桔山马岭峡谷湿地公园-义机场(含机场)-赵家渡-绕城高速丰都出站口-东南环线-西南环线-洒金栗坪社区-西南环线-毛栗坡安置区-兴义客

运西站-兴义市中等职业学校-栖霞路物流城-延安路-北门新天地-狮子山水厂-滴水社区-桔马大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2.其他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殡葬服务区;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文化体育场所、宗教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限燃区

1.兴义建成区以内禁燃区以外的区域。马岭瓦嘎片区-乌拉村;西北环线-云峰药业-西南环线;下五屯西南环线-乐立 村-徐霞客广场入口-江平大道与东南环线交界处-丰都田坝村-东南环线范围内区域。

2.顶效、木陇街道限燃区域范围:金州大桥改造段义龙起点-东峰林大道至查白大道(在建路段)-顶郑大道-顶效北路(含顶效北路延伸路段)-绿化村下穿铁路桥-汕昆高速一马别大道-G309小寨安置区-开发大道(含木陇街道马别社区、马1-6组、步马社区、同源社区、小寨安置区和小寨3-7组、10-13组、木陇社区含龙腾安置区、师院)。

四、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示意图

五、禁(限)燃时段

(一)禁燃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燃区域内:允许在20241231 日至202511 日、农历除夕夜至次年农历正月初二以及农历正月十四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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