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我市农村公路政策体系,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我市出台的《兴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义重大。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四新”主攻“四化”决策部署,州委“两大一高”主基调和“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及市委“一五八”工作思路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二是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的具体行动;三是加快解决农村公路发展问题的现实需要;四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保障。
三、《方案》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
(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3号),以下简称《意见》;
(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黔西南州“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65%以上,打造“美丽农村路”不少于500公里,实现县乡村三级“路长制”100%覆盖,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1%以上,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不低于AAAA级,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全市全区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大幅提升,形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实现“三全一提一融”。
(二)重点工作任务。《方案》围绕八个方面高质量推进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高质量完善公路网络。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抓手,依托现有公路布局,打造集农业产业现代化、特色产业、茶旅融合、景区旅游、红色旅游、山地运动、经济运输等元素的“美丽农村路”,切实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实施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提升农村路网安全水平。实施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中小危桥2座、大桥1座、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至少1条,力争2025年底前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65%。
二是高质量保护路产路权。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村规民约制定,吸收沿线群众力量参与路产路权保护;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加强投入抢险设备和物资,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农村公路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到202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大幅提升。
三是高质量推进养护发展。继续推进全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推动路长巡路常态化,形成“精准管路、联合管路、长效管路”格局。指导农村公路路况、桥隧检测,逐年提高自动化检测比例;指导农村公路稳步实施养护工程,预防养护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1%以上,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高质量提升运营质量。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机制,提升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客运、货运物流运输服务能力;巩固乡镇、建制村通客运发展成果,提高信息化手段的使用效率,实现农村客运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利用已建成的乡镇客运站打造集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乡镇客运站“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农村道路客运公益属性进一步凸显,政府补贴机制基本建立,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能力。到2025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不低于AAAA级,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达15%,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五是高质量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用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保障农村公路资金供给。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中,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的标准,省、州、市(区)按照5∶2∶3比例筹集日常养护资金,并将市级应匹配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将农村公路与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在农村客运管理中,健全政府购买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助资金,优化燃油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率,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
省、州下达和市级财政匹配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配套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90%比例直接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剩余10%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相关支出。
六是高质量落实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 州相关建设、管理、养护、运输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以“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为基础,构建全市(区)农村公路考核数据支撑,依托系统“规划计划、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七大模块等关键环节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实施的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保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有条件的路段可结合实际设置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度,完善以质量为中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质量监管上对重要农村公路的覆盖率达100%,公路工程交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依托新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客运、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平台。
七是群众高质量参与共治。积极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监督和生产,促进沿线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将爱路、护路、护安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现场培训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八是交通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托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红色文化、山地运动、电子商务等资源,以物流运输为载体有效整合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推动“交邮融合+”发展,深化交通运输+旅游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邮政、供销、旅游、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解决农村物流“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统筹各类资源,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探索农村公路与旅游、文化、生态、农业、产业的有机结合。到2025年,结合“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山地运动”等打造全市“美丽农村路”交通经济示范走廊带,累计创建“美丽农村路”500公里,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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