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兴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硬任务,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树立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培育绿色消费,提升全民素质,形成绿色发展的新时尚。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政机关、对军队、对学校、对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率先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以“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为原则,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机制建设,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扎实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构建全市生活垃圾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确保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三、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医院、学校、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四、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是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应当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不得进行回收,应当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确经科学评估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由有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回收处置。
三是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2021年10月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制品,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开展“禁塑”工作调研摸底,准确了解本单位食堂及会议活动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落实替代品的采购渠道,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是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五是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各公共机构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积极举办有创新、有实效、有影响、有意义的系列活动,建立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六是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对照《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分别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遴选建设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扩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的示范效应,带动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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