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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兴义市2021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 '' ? '' :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31 【字体: 打印 关闭

一、起草目的

为加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祥和的节日,决定对兴义市2021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规范管理。

二、起草情况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经反复修改及征求意见,制定兴义市2021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对烟花爆竹明确了禁放区域;明确了禁放时间;明确了注意事项。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四大部分。

(一)部首。当前,我市正在建设国际山地旅游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加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祥和的节日。

(二)明确了禁放区域。

(三)明确了禁放时间。

(四)明确了注意事项。

1.春节、元宵节期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倡导广大市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小区需划定燃放区域,小区居民只能在允许时段指定区域燃放爆竹,燃放后及时清扫干净,做到低碳、文明、环保、健康过节;

3.市工业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烟花爆竹行为。

特此说明。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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