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ZXY001/2013-00011
- 2015年06月20日 2013年10月29日
- 长期公开
- 兴义市人民政府
- 网站
- 主动公开
- 面向全社会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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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6期 总第25期
传达政令 发布信息 指导工作 服务基层
主 编:任登华
主 管 单 位:兴义市人民政府
主 办 单 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兴义市市府路1号
邮 编:562400
印 刷:黔西南日报社印刷厂
兴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Xing Yi Shi Ren Min Zheng Fu Gong Bao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执行日抽查零报告的通知》(州委办字〔2013〕187号)要求,州督查组将对我市“百日会战”项目进行随机抽查。为进一步增强项目责任部门、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贯彻落实好10月9日全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启动大会精神,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推进工作,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抢抓发展机遇、保增长强后劲、夯实发展基础、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后发赶超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各项目市级责任领导和项目责任乡镇(街道)、部门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认识抽查零报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将抽查工作作为全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的推进器。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所承担的项目,尽快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二是要全面透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随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积极组织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增强“百日会战”项目推进的保障能力。四是要对照“项目建设百日会战”责任分解统计表对所包项目认真进行盘点,加强对每个项目的调度,做好相关汇报准备(每一项目要有单一汇报材料)。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抓好项目推进力度。项目责任部门、各具体责任人要围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各责任部门要将本部门所承担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未能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部门,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报送“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抓好项目统计入库。纳入会战的项目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好统计入库工作。 三是抓好项目税务征收。税务征收管理部门,要把纳入会战的项目作为税源管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做到依法征收。
三、加强协作,通力配合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竭力为项目实施单位、投资主体提供项目立项、审批到建设、投产等全过程的配套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建立并完善目标责任制、领导分工负责制、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协同部门要围绕项目建设,优化服务,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对项目实施至关重要的土地、环保方面相关手续报送等,要优先安排,按照从速从简原则,靠前主动服务,从快协助办理。
各项目责任领导和市发改局要加大对百日会战项目的调度。各会战项目乡镇(街道)、责任部门、协作单位要按兴办发〔2013〕211号文件要求,明确专人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调度情况及时报市发改局。
四、加大督查,严肃问责
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每半月对列入会战项目进行一次督查,每十天通报一次州抽查组对项目抽查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在全州排名。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抽查项目在全州排名的,要进行问责,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工作不力,服务不优,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经多次整改后,项目建设依然进展迟缓的,仍未能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的,严格追究项目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项目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推广,对思想重视、工作负责、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各项目市级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坚决接受效能督查和全社会的监督,各会战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市级领导、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领导年终考核的主要指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绩效办要加强与“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将每一个会战项目建设纳入绩效责任考核范畴,年底实行综合考评。
附件:1.兴义市“5个100工程”项目
2.兴义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抽查评分表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6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87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干字〔2013〕6号
★
中共兴义市委员会(通知)
市党通〔2012〕12号
中共兴义市委员会(通知)
市党通〔2012〕12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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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教育工作将于11月份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当年“两基”验收工作。刚才,黄莉副市长对州政府验收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步迎检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是我市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06年我市“两基”工作成功通过省级复查验收,2008年顺利通过“国检”,前面这两次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能够达标就可以。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两基”工作的巩固、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涵盖了我市的各类教育工作,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而且在督导评估结束后,省政府对受检县市要进行排位,特别是省政府明确规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并在次年重新接受督导评估考核。并影响项目的争取、教育经费的拨付。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兴义市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刚才黄莉副市长通报的情况看,仅辍学率就过不了关,有的乡镇辍学率达到了7.3%。今年3月召开动员会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了,虽然各项迎检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对照省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教育发展水平还不均衡,城镇和乡村差距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提高;教学仪器设备陈旧、老化,亟待更新、完善;师资配置不均衡,教师结构出现人才断档,需进一步调整补充;乡镇中小学生源流失严重,控辍保学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的乡镇(街道)还未制定迎检方案,未成立迎检机构,未收集整理本乡镇(街道)有关教育工作的计划、规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纪要、人大代表建议等相关内容资料。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再次,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检查工作是提高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帐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本着抓教育就是抓最大的民生的态度,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二、强化举措,打造亮点,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现在距离11月份省检只有10来天的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已经到了冲刺的关键时刻。大家要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各项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各个环节必须抓得细而又细,倒逼时间,加大力度,加速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迎检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软件不丢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对照省教育督导评估验收的各项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缺少的硬件、软件,要及时整改和补充。各学校要抓紧时间做好相关软件资料的收集、更新、归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可信、材料齐全、整理规范。资料要经得起推敲,做到软件不软,不丢一分。档案工作人员已变动的学校,要注意材料移交,防止材料遗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从现在开始,要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薄弱环节。要树立样板,市教育局要选择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好的中小学校,供全市各乡镇(街道)借鉴学习;对基础较差、问题较多的薄弱乡镇、薄弱学校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市教育局要进行督查指导,采取派员驻点等方式帮助学校整改,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
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亮点的展示,做到扬长避短。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教育在硬件建设方面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但我们要注意工作方法,通过推出亮点,推出特色来展示兴义教育发展的新成就和新优势,以弥补缺陷,扬长避短。我们在引导督导组检查时看的、说的都要是亮点工作、特色工作,选准学校工作切入点,把自身的工作亮点充分展示出来。尤其是那些通过某一学校能透视兴义市教育发展鲜明特点的工作,一定要千方百计推出去,让督导组了解我们的工作所取得的实效。对所展示的工作我们必须心中有数,在介绍时要如数家珍。比如,我市教育发展一系列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农村寄宿制攻坚工程、农村教师公租房、高中突破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学前教育突破工程等一批项目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等工作。开展了多长时间、达到了什么规模、取得了什么效果等,必须张口就来、头头是道,如果你语无伦次、条理不清,那么干得再好,也很难得到督导组的认可。有的工作我们做了,可能不会很直观的看出来,我们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会介绍,要善于推销自己,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严密组织,加强督办,确保顺利通过督导评估
顺利通过督导评估,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强化保障,行动上积极主动,打好教育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攻坚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对迎检工作高度重视,已经召开了两次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市政府还成立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督查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乡镇街道、学校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谋划本乡镇(街道)辖区学校的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今天参会的每一位同志都肩负着一定的职责,会议之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对照督导评估程序,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要求,找准差距,及时弥补;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工作的难点重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埋头苦干,确保在11月10日前完成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加强督查指导。市教育局要倒计时安排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各学校迎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督导室要切实担负起督导职责,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要严肃处理,而且要层层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同志们,这次迎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时间紧、困难多、责任大、任务艰巨,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在这次省政府督导评估工作中取得好成绩,我市的教育事业一定能够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在迎接省政府对兴义市人民政府党政主要
领导教育督导考核评估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天洋
(2013年10月27日)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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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3〕229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2〕140号
市政府文件
工作研究
领导讲话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2013年度“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顺利,于11月底前基本完工。按照《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办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各项目乡镇(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内容
2012年度“示范村”和2013年度“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包括组织落实、制度设计、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以“政府补助、群众自愿、乡镇引导、群众主体”的建设方式,对各项目乡镇(街道)项目立项、审批、变更,群众议事、投资概算、项目建设公示、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工程外观等进行逐项检查验收。
(二)资金物资管理情况
1、资金。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多元投入、各记其功”的办法形成有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稳定投入运行机制,确保一事一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包括成立资金小组,设立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杜绝挤占、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资金现象,按进度拨款,及时结算等情况;
2、物资。包括成立物资小组。物资采购方式、签订合同、专人分项目建立物资台账、账实核对等情况。
(三)工作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程度,部门协调配合情况;
2、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实施方案、民主议事制度、监督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筹劳管理办法、伤亡事故救助办法(内部)、资金(物资)管理办法、设施管理养护制度等;
3、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安排工作经费、培训费等经费情况,工作记录、表报资料搜集、报送等情况;
4、宣传标语、标牌,信息报道、简报报送,图片等情况;
5、档案管理情况;
6、群众满意、党员发展情况;
7、制度创新情况;
8、建设效果情况;
9、其他。
对检查验收中存在问题的乡镇(街道),要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市检查验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二、检查时间、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评审标准为省综改办制定的《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评审标准表》。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3年11月25日—12月15日。
(二)考核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工程情况、走访群众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项目乡镇(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组
成立四个检查组对项目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张 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肖 勇(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谢明俊(市纪委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副局长、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杨朝洪(市财政局基财局局长)
陈肇益(市财政局基财局惠农资金管理股副股长)
负责乡镇:敬南镇、泥凼镇(示范村寨)、仓更镇、南盘江镇、则戎乡(示范村寨)。
第二组
组 长:谢 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花放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寿珍(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大队大队长)
刘先兴(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黄新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负责乡镇(街道):坪东街道、万峰林街道(含示范村寨项目、2012年追加项目)、万屯镇(示范村寨)、鲁屯镇(含示范村寨)。(万屯镇、鲁屯镇的验收由市财政局与义龙新区管委会对接验收事宜)
第三组
组 长:刘胜兴(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黄福贵(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唐喜书(市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乐冬玉(市财政局基财局惠农资金管理股股长)
周朝辉(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负责乡镇:七舍镇、捧乍镇、雄武乡、猪场坪乡(含示范村寨)。
第四组
组 长:聂建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成显(市纪委第七纪工委书记、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文海涛(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宣奎(市财政局基财局副局长)
刘胜师(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负责乡镇:威舍镇、乌沙镇、白碗窑镇(含示范村寨)、清水河镇。
四、督导组验收结果汇总
各检查验收组于2013年12月18日前将检查验收情况交市综改办。
附件:1.《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评审标准表》
2.《兴义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统计表》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度“示范村”和2013年度“普惠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3〕22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对万峰林国际旅游城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兴义气候资源和万峰林景观资源优势,打造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圣地,提升旅游业对外形象,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把万峰林推向世界,扩大万峰林峰会在世界的影响力,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万峰林国际旅游城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督 查:桑维亮(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
王天洋(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肖青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成森(市政协主席)
组 长:袁金富(市委副书记、清水河开发区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吕世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
副 组 长:蒋蜀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清水河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克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胡正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鸿恩(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何兰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吴望江(市政协副主席、万峰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舟记(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田 青(市委办主任,威舍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何宏辉(清水河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黄 红(州规划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局长)
刁光万(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国土局局长)
杨爱玲(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处长)
成 员:余诗豪(市检察院检察长)
魏 慰(市法院院长)
肖 勇(市财政局局长)
晋永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校副校长)
蔡国洪(万峰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任登华(市政府办主任)
张鲁涛(市国安办专职副主任)
李思尚(市政府办副主任)
常开发(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陈明廷(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夏 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方 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黄志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龚建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杨正云(市发改局局长)
宋 云(市公安局政委)
邹 灿(市司法局局长)
荀 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成勇(市水务局局长)
鄢 鸣(市文体旅广电局局长)
穆富国(市林业局局长)
张克明(市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覃廷云(市城管局局长)
赵立祥(下五屯街道党工委书记)
郑代平(则戎乡党委书记)
王文松(下五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卞忠宝(则戎乡乡长)
余廷舜(市投促局局长)
陈志远(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吕元周(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晋安(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禹涛(市交通局项目办主任)
戴明仲(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徐盛昌(市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韦延宏(市电力公司经理)
程永强(市水务公司总经理)
李 勇(万峰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袁关平(万峰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田 青
常务副主任:任登华
副 主 任:张鲁涛 李思尚 陈明廷
成 员:从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组成。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的协调服务和日常工作;统筹领导小组相关文书的起草、印制、发送和处理工作;收集、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规划工作组
组 长:黄 红
副组长:王文松 卞忠宝 赵 辉 赵贡飞 李 勇
李禹涛
成 员:从市规划局、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则戎乡抽调。
职 责:负责完成项目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完成项目区内建设详细规划审批工作; 督促指导投资方做好项目区内的规划方案;完成项目区内文化路的规划工作;完成项目规划许可审核办理工作;完成项目区内各子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规划验收手续的办理;完成项目区内相关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抓好辖区内“两违”建筑的查处和取缔;完成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资金筹措审计组
组 长:肖 勇
副组长:刁光万 张克明 王正兴
成 员:从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投资管理中心抽调。
职 责:负责督促投资方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并按期调拨到位;监督审计投资方用于项目区内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补偿费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好核实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准确掌握政府所需投入的资金需求,及时筹措资金并调拨到位;根据需要,配合指挥部财务组做好相关资金调配工作;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做好拨款资料的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信访维稳组
组 长:常开发
副组长:蔡国洪 宋 云 龚建国 朱维文 彭显钊
王文松 卞忠宝
成 员:从市委群工部、市公安局、市维稳办、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则戎乡抽调。
职 责:密切掌握社情民意,及时获取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并提出应对措施;制定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全力维护项目开发建设、搬迁安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坚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反映重要信息,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客观、准确、可行的依据;组织、指导、协调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教育、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果断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工作;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群众来信来访,转办、督办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要求上报处理结果的上访信件和投诉信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黄志才
副组长:赵 武
成 员:从市新闻中心抽调。
职 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万峰林国际旅游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领导对项目建设的指示和要求,项目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和典型,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指挥部
总协调: 李成森 袁金富 吕世霖
指挥长: 胡正军
常务副指挥长:何宏辉
副指挥长: 吴望江 吴舟记 黄 红 刁光万 蔡国洪
李思尚 赵立祥 郑代平 王文松 卞忠宝
成 员:由市委组织部从相关单位抽调。
职 责:负责完成万峰林国际旅游城项目建设的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督促协调投资方根据规划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和三个分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李思尚
副组长: 张克明 王 珏 蒋顺阳
成 员: 易 荣 苏 勇 彭 艳 查方尖 王清燕
陈薪竹 韦厚富 田友维 喻志明 彭 缘
唐红刚 刘 燕 李爱丽 赵永红 张 爽
职 责: 负责指挥部的协调服务和日常工作;负责指挥部有关会议的筹备、记录和相关服务,相关文书的起草、印制、发送及处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指挥部领导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协调,准确及时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程技术组
组 长:李禹涛
副组长:徐盛昌 戴明仲 龙 刚
成 员:李顺波 张 毅 郑 军 胡忠虎 胡 俊
职 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投资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规范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协助投资方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督促投资方做好项目区文化路建设,组织工程规划及施工图、工程预算、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工程安全、现场签证及资料收集等工作;参与项目所涉及各类安置小区的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工作;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征地搬迁安置组
组 长:刁光万
副组长:蔡国洪 李思尚 王文松 卞忠宝 王正斌
王天荣 龚正海
成 员:从市国土局、市住建局、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则戎乡、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等单位抽调。
职 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确保社会稳定;编制切实可行的征收搬迁安置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征收搬迁安置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精心安排;做好征收搬迁安置协议的签定工作;在处理产权归属关系时,维护好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谨防国有资产流失;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征收搬迁安置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征收搬迁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严格做好征收搬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征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交通保障组
组 长:陈志远
副组长:赵荣波
成 员:从市交警大队抽调。
职 责:制定万峰林国际旅游城建设过程中的交通保畅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项目建设相关路段交通顺畅;加强对项目建设相关路段施工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施工车辆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车辆安全运行;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财务组
组 长:肖 勇
副组长:张克明 王正兴
成 员:杨 怡 马 相 梁 波
职 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核定投资方垫资建设资金,做好成本核算;严格审核每一笔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正确处理会计事务,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指挥部经济活动;实行印鉴分管制度,确保资金支取安全性和合法性,预防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按时、高质、高效编报财务报表;为指挥部科学调度资金当好参谋;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分指挥部
(1)下五屯街道分指挥部
督 查: 赵立祥
指挥长: 王文松
常务副指挥长: 王正斌
副 指 挥 长: 陈应能 彭朝刚 余文政 龚正海
市派工作 员: 陈昌义 杨 淋 毛 潘 张新颖 罗天宏
潘兴华 余 康 赵文芳 刘玉毅 吴荣淼
张贞瑶 刘宇佳 杨晓勤 杨 勇 郑周文
李国燕 邢丽佳 伍虹霞
街道工作员: 王 鹏 雷宪龙 赵贞方 张体飞 谭诗奎
范旭初 梁仕红 张仁勇 雷宪美 贺登位
杨泽刚 宋宪海 罗显军 邹启军
职 责:负责具体实施下五屯街道辖区的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万峰林街道分指挥部
督 查: 吴望江
指挥长: 蔡国洪
常务副指挥长:李 勇 王天荣
副 指 挥 长:袁关平 徐兴华 张国高
市派工作 员:姚安文 罗天兵 黄威阳 劳俊泽 冉姗姗
金 昭 张仁献 吴 萍 王国卫 徐佳嘉
曾启贤 蒋兴飞 陈 锐 龙 昊 王 凯
邓德元 魏天江 李常敬 黎安林 彭德丽
吴丽红 覃梅亚 张燕军
街道工作员:郑传胜 彭功喜 唐建波 张廷伦 何文珍
王凤兰 付爱平 张 旭 张 艳 王 刚
贺 峰 任思江 田大洪 陈治伽 岑国贤
黄亨忠 闻成义 曾正英 龚永昌 罗洪兴
黄亨志 甘云昌 陈仕琳
职 责:负责具体实施万峰林街道辖区的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则戎乡分指挥部
督 查:郑代平
指挥长:卞忠宝
常务副指挥长:刘大林
副指挥长:段晓娟 潘文璟 罗崚嶒
市派工作员:刘 佳 刘国雁 王 严 张明祥 胡诚梅
吴 飞 林 红 任进科 胡 飞 赵明桦
田洪艳 王友兵 孙 专 陈友才 蔡 艳
乡镇工作员:叶昌发 曾光邨 邓国勇 肖昌隆 李 涛
邓诗莉 彭启刚 杨泽艳 陈发坤
职 责:负责具体实施则戎乡辖区的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
市政府办文件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3〕224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万峰林国际旅游城开发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威舍开发区工委、管委,清水河开发区工委、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州委办字〔2013〕193号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
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义龙新区工委、管委会,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兴义军分区,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试行)》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州党发〔2013〕6号)精神,为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客商到黔西南州工业园区投资经营,加快推进全州工业园区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园企业标准
第一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入驻园区。
第二条 入驻园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强度须在150万元/亩以上,产出强度须在150万元/亩以上。
二、税收政策
第三条 对新入园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二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25%给予无偿扶持资金。
第四条 对投资高新技术(经认定)的生产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上交所得税率15%的政策外,与投产后经审计确认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以上的生产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三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四、五年按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
第五条 对园区内企业增资扩产改造或增加产品项目投资的(除国家限制类和明令禁止类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自该项目投产年度起,以上年度上缴税金为基数,两年内以新增上缴所得税地方收益部分的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
第六条 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区的企业,每平方米产值达到5000元/年的,除享受国家、省、州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前三年厂房租金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全部返还企业,作为园区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第四、五年厂房租金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返还企业50%,作为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三、收费减免政策
第七条 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或国内外优强企业和知名品牌进入园区,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扶持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不能免收的一律按最低限额执行。
第八条 对新办的国家鼓励类生产性企业,自投资年度起,前三年除水资源费、环保排污费及代省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九条 积极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对当年竣工的标准厂房,经验收合格可按竣工面积,由州、县(市)、新区按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者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建设标准厂房的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人防费、土地使用税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其中土地使用税按照《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土地政策
第十条 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的、符合《贵州省优先发展产业工业项目目录》和《贵州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目录》的项目,且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200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格按项目所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执行;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按项目所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15%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投资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投资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200万元/亩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土地优惠政策。
五、服务保障
第十二条 各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对入园项目的审批、工商、税务登记等事项,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
第十三条 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各县(市)、新区明确一名领导包保服务,并实行挂牌服务。
第十四条 企业业主和正式员工可加入所在地户籍,其子女入学、就业、参军、医疗保障等享受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内容如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情形,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8日起执行。
★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
兴办发〔2013〕226号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
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兴义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兴义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两季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打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战役,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公安部、省、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为切入点,以城市和农村两个区域为主战场,以消防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动员全社会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季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力实现“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三无”消防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冬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冬春两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正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思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喜(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全市冬春季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冬春两季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并对全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大队,王光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好冬春两季防火工作。
三、工作时间
从下发文件之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办)要于11月28日前制定本辖区细化方案,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部署当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部署开展好本系统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本系统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文物古建筑、动漫城、网吧、重要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市教育、工科、民政、住建、文体旅广电、卫食药监、安监、消防等行业部门必须印发文件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每月向市政府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三)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消防、文体旅广电、工商、安监、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四)要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11月完成50%、后每月增加5%的标准完成乡镇(街道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要坚持“抓法人、法人抓”的原则,推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法人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100%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冬季防火工作,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努力形成政府动、部门动、单位动、群众动的消防工作局面。
(五)全面完成《2013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规划、住建、国土、消防等部门要完成市政府、建制镇和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补清欠账;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水务、消防等部门要制定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住建、工商、文体旅广电等部门要建立共同协作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执法机制。
(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在巩固“平安兴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三合一”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等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在加大检查数量的同时,更要保证执法质量。要强化“五加二”、“白加黑”、“错时”检查等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目标,充分利用公众媒体传播力量,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延伸宣传触角。充分利用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点多、面广、全覆盖的宣传优势,针对地域民俗民风特点,结合实际组建特色志愿宣传队,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加强对村(居)两委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冬防期间,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专兼职消防人员要全部培训一遍,并督促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员工找、随手拍等活动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职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全方位整治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各乡镇(街道办)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带头深入单位(场所)、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教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文体旅广电、新闻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严把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关。工商、教育、卫食药监、文体旅广电、住建、民政、交通、水务、电力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要落实对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乡镇(街道办)要指导和监督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农村村寨的消防监督管理。要推动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灾能力建设、消防经费保障等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打赢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动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公安、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责令“三停”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办)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政府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冬春两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和时限将工作材料及时上报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细化分解表
2.兴义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公布表
(联系人:单浩洺 18208607119 传真:3222446)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20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冬春两季
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会、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兴义市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兴义市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19”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防控交通事故,保障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省、州有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止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工作重点
1.所辖各条公路危险路段。
2.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摩托车。
3.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骑乘多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客运、危化、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场)。
(二)工作任务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为重点,组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和隐患路段进行认真排查,在所有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要尽快竖牌警示,确保所有危险路段警示到位。重点针对今年明确的省、州、县(市)三级隐患挂牌督办路段的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办)、市公安局。
2.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五类车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从事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报废回收等“四非”问题,切实规范市场和行业管理;全面排查安检机构违规检测问题,重点查处不验车即出具合格证明、篡改伪造检验数据、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严重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机动车登记查验环节存在问题,重点排查不按规定查验大中型客货车、违规办理牌证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科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乡镇(街道办)。
3.开展客货运企业和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清理整顿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年底前对客货车辆和驾驶人检审情况再次集中清理,确保年底大型客车检验率达到98%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其中:从事春运的大、中型客车检验率和驾驶人审验率要达到100%。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出车、出站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加大对长途客运车辆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停车换人、落地休息、“8422”等规定的监控力度,对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行排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广电局、市安监局。
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和“全国122交通安全日”为契机,针对冬季安全行车宣传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依托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明确步骤、层层推进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
(一)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源头管理。要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新设立运输企业,一律不予审批;要加快推进客运企业标准化建设,对没有按规定和时限达标的客运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要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经营者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收回营运牌证;要深入推进“安全带-生命带”活动,未按要求安装使用安全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准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工作;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要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动态监管,认真执行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五严禁”,严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客运企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系统平台运用情况的督查检查,落实客运企业监控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所辖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要以“三超一疲劳”,货车野蛮驾驶,无证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骑乘多人、高速公路重型货车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强化路面查处工作;高速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加大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服务区,加大对七座以上客运车、危货运输车的“六必查”检查力度,及时拦截、现场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针对年末岁初易出现的雨雾凝冻等恶劣天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好防冻防滑物资,协调高速路政部门准备好施救车辆、设备,做好应急保畅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整合乡(镇)管理力量,与派出所民警、交通安全协管员、村干部加强协同联动,切实落实“打招呼”和跟“场”监管制度,在农村公路沿线、学校门前、集市集散地等重要交通卡口设置临时执勤点,以农村面包车、二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为重点,严格查处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营改非”车辆和改装车辆的路面查处力度,杜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营改非”和私自改装车辆上路行驶,重点打击“营改非”车辆和私自改装车辆的违法搭载、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农业部门要强化对拖拉机对农机牌证车辆的源头管理。针对冬季农闲时节农村群众出行增多的实际,农业部门要严格拖拉机等农机牌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加强农机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联合公安交警加强道路执法,合力整治农机牌证车辆违法载人行为。
(四)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要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契机,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认真抓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城市倡导‘三不’(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农村拒绝‘三无’(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无头盔)、运输行业抵制‘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强大宣传声势。
(六)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市发改、教育、工科、监察、司法、财政、环保、住建、卫生、工商、质监、文体旅广电、气象、法制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
(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好“一岗双责”。要层层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市联席会议领导包保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乡镇(街道办)领导包保县乡村道,明确每一路段责任人,加大安全管控力度。
四、组织领导
(一)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由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分析研判,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落实措施、齐抓共管。
(三)各乡镇(街道办)联席办、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实施方案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五、督查和问责
(一)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吕世霖
副组长:雷乃国
成 员:陈元龙 徐家淼
职 责:负责督查黄草街道办、兴泰街道办、桔山街道办、泥凼镇、仓更镇、沧江乡、洛万乡。
第二督查组
组 长:贺孝斌
副组长:夏 昕
成 员:赵克俊 唐荣华
职 责:负责督查丰都街道办、木贾街道办、马岭镇、威舍镇、清水河镇、乌沙镇、白碗窑镇。
第三督查组
组 长:聂建强
副组长:徐盛祥
成 员:陈再翔 严建新
职 责:负责督查下五屯街道办、万峰林街道办、南盘江镇、七舍镇、则戎镇、雄武乡。
第四督查组
组 长:王洪谦
副组长:李思尚
成 员:邓 亚 李云辉
职 责:负责督查坪东街道办、捧乍镇、敬南镇、鲁布格镇、三江口镇、猪场坪乡。
各督查组每半个月向市联席办报告督查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联席办;攻坚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总结于2014年1月16日前报市联席办,市联席办汇总后于2014年1月18日前报州联席办、州政府督查室。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职责,本行政区域内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期间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全市通报并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单位,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其3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的,报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
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附件:1.兴义市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兴义市冬季道路交通管理路面秩序管控方案
3.兴义市高速公路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兴义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冬季攻坚方案
5.兴义市2013年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1
兴义市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涉及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推动“平安兴义”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从2013年11月20日起至2014年1月19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基础信息采集,提升摩托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进一步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管控力度,规范路面通行秩序;进一步深化打防措施,坚决惩治盗抢摩托车以及利用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飞车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整合各种管理力量,形成对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摩托车办牌办证率。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段时间摩托车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摩托车摸底调查工作,深入了解群众办牌办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搞好服务,着力解决好摩托车上牌、驾驶人办证问题。
1.全面摸清情况。市公安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区、村居两委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摩托车驾驶人人数,掌握辖区摩托车注册登记率、按期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基础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主动开展办牌办证相关业务。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社区、村局两委要督促引导摩托车车主及驾驶人依法依规上牌、考证;市公安局适时组织“集市流动车管所”、“移动式摩托车检测线”开展下乡办证服务,直接受理申请摩托车驾驶证,直接使用纸质试卷进行理论考试,直接为群众办理车辆年检,解决偏远乡镇群众办证不便问题。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主动提出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车主,市公安局办理注册登记后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向国税部门办理完税手续,并将注册登记信息抄告国税部门;国税部门要积极配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可采取派人与市公安局现场合署办公等方式办理相关完税手续。
3.认真核对注册的摩托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的摩托车,要及时在市公安局车驾管系统中予以清理;各乡镇(街道办)对辖区逾期未参加审验的摩托车及驾驶人,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参加审验。
(二)坚决打击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涉及摩托车违法行为管起来,严厉打击涉及摩托车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力把摩托车违法犯罪率降下来。
1.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市公安局要切实加大路面巡逻与监控力度,对无牌无证驾驶、超员、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更车道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要及时获取当事人详细信息,除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外,要督促当事人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对违法停车、违法上下人、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等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教育管理,及时予以纠正。要针对辖区摩托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建立摩托车交通违法科学布控的长效管控机制,通过日常路查路检和组织专项行动等形式,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定期深入辖区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经常出入的重点道路和场所等进行清查,加大重点时段管控力度。
2.严厉打击和防范涉摩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对盗抢摩托车的犯罪行为,要深挖到底,尽可能查清全市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成员情况以及被盗抢摩托车的销赃渠道和网络结构,尤其是对居民小区、外来人员聚居地、出租屋、工厂、校园、废品收购站、摩托车修理点、销售点等摩托车问题突出区域,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盗窃摩托车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对利用摩托车实施飞车抢夺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迅速调集力量快速侦破。同时,要坚持打防结合,坚决遏制撬盗机动车特别是盗抢摩托车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街道办派出所年内要将可防性案件控制在45%以内,乡镇派出所要控制在40%以内。
3.开展非法拼装摩托车专项整治。市公安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倒卖产品合格证、不按批准产品生产、非法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产品被列入公安部“涉嫌违规机动车产品库”的企业,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三)积极营造摩托车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理念,动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
1.积极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办)要以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为载体,组织交通民警、社区、村居两委工作人员,深入广场、摩托车销售点、学校(驾校)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
2.开展警示教育。在车站、办证大厅等公众出入较多的场所循环播放宣传警示教育片,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加强防盗抢常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范与摩托车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组织媒体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等方式,跟进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典型犯罪案例、事故案例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
4.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在主流媒体设立专栏、论坛和市民热线形式,剖析摩托车违法行为给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及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大力宣传摩托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的危害性、清理整顿的必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广大摩托车车主在专项行动期间踊跃上牌,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强化乡镇(街道办)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积极发挥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管站)等组织的作用。要严格落实每逢农村赶集日及重要活动日“打招呼”、“跟场”等制度,坚决预防因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切实加大对摩托车管理问题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基层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切实把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问题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大事来抓,定期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本地摩托车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意见,细化落实摩托车管理的可行性方案,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对摩托车实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开展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落实措施、齐抓共管。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每周三的全省统一行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城管、安监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城管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城区摩托车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摩托车公告产品目录》的规定管理摩托车销售,严禁产品目录以外的摩托车在市内销售,并管理好二手摩托车的销售市场,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社会化摩托车安检机构管理,提高摩托车检验率。公安机关各警种要经常性地开展摩托车联合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作为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整合各种管理力量,认真开展摩托车及驾驶人的基础数据采集、基础台账建立、宣传教育、督促上牌办证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要第一时间通知治安、刑侦等部门予以查处,公安治安、刑侦部门要与交警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理、收缴无牌、无行车证、无发票或合格证的“三无”摩托车,同时及时处置在执勤执法中出现的阻碍执法事件。
(三)规范文明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改进工作方法,对重点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该暂扣的暂扣、该拘留的拘留;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时要注重自身安全防护,民警执勤执法时要配备安全防护及单警装备,在巡逻检查时开启警灯,定点检查时选择醒目、易被驾驶人远距离发现、具备停车安全检查条件的地点,严格执行非紧急情况禁止追缉车辆等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执法人员或摩托车驾乘人员伤亡事件。
(四)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市联席小组要会同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办)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摩托车问题突出尤其是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推动不力的乡镇(街道办)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总结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于每周三将本乡镇(街道办)统一行动工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联席办,市联席办每周四将市统一行动工作情况上报到州联席办,2014年1月17日前市联席办要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上报州联席办,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2
兴义市冬季道路交通管理路面秩序管控方案
为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并及时消除各种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制定本方案。
即日起,市公安局要针对冬季气候变化频繁的特点,加强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管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及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毒驾、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驾驶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群众的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切实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路面巡查,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一律记12分,并及时抄告运管部门。二是开展网上网下联动,凡是发现客运车辆驾驶人记满12分的,有酒驾、毒驾记录的,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不适宜驾驶客运车辆的,要及时通知客运企业取消其营运资格,并对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降照。三是采取人工区间测速、流动测速、定点测速和督促客运企业强化内部监管等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对驾驶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及时抄告运管部门。四是省、州际检查服务站要加强对过往客运车辆的检查,督促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夜间2-5时停运休息制度,同时对符合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要加强监管,要按照逢车必查的要求,核查客运车辆是否携带有效的通行证件。五是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管站)的职能作用,加强县乡道路及农村道路的监管力度,确保夜间无客运车辆通行三级以下道路。
二、切实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市公安局要根据各乡镇(街道办)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合理分配警力,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一是各乡镇(街道办)要针对走亲访友、婚丧嫁娶等活动较为集中的实际,及时掌握农村赶场、民俗活动、红白喜事等信息,在加大巡逻管控的同时,主动协调派出所、交管站和村支两委等协助公安部门开展乡镇(街道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严管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高速公路、国、省道路路面执勤民警在进行例行检查、现场执法时,要严查客、货车“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载客汽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载货汽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反光标识、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严格处罚。同时,要开展网上网下联动,切实加强信息比对力度,对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处理的车辆,要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处理。三是城市及周边道路要设置执勤点严查乱停乱放、酒后驾驶、飙车、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在对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还要及时抄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切实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要联合交通、安监、工商、农业、城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一是针对各乡镇(街道办)微型客车及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和营运的特点、规律,建立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制度,严查农村非法营运。二是采取高速公路收费站、国、省干线进出口、城市进出口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大中型客运车辆、微型客车营运手续的检查力度,同时严查严处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城市黑车整治,定期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大力开展重点车辆查缉布控工作。市公安局要主动清理排查辖区重点车辆并纳入重点查缉布控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加强路面管控,提高重点车辆的查缉率。一是要认真梳理出重点车辆数据,并传达至每位路面执勤民警,切实加强查缉行动的针对性。二是要依托各卡点、收费站、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层层设卡、严把关口。三是要对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可疑车辆进行仔细地盘查、核实、比对,对触犯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处罚。四是要不定期地对汽车修理厂、停车场等地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工作。五是要责令重点违法车辆车主及时接受处理。
附件3
兴义市高速公路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成效,切实做好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缩短交通堵塞,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切实做到对各种突发情况“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快处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对和管控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把做好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要认真总结以往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由市公安局牵头,迅速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同应急措施、监督工作落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经营养护单位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到位、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实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确保安全的目标。
二是及时发布交通安全管理信息,提前预警。市公安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早获取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预报,及早进行交通影响研判,及早发布预警通报。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开展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驾驶技能宣传,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后,要通过广播、公路电子显示屏和手机短信,持续发布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情况和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
三是要快速处置,防止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发生影响道路通行的雨雪冰冻天气时,市公安局要迅速反应,科学指挥,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管理部门采取间断放行、临时限行等措施,削减进入高速公路流量。对交通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要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带道通过。对因恶劣天气无法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的,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通过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对出现降雪结冰的,公路经营养护部门要提前采取清雪除冰的措施,保障道路通行条件,确保高速公路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多车相撞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要加强警务协作,开展联合勤务。要协同相邻交警大(中)队建立各类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确定疏导分流点位。发生交通应急事件后,要全力配合事发路段沿线公安交警部门要互通信息、整体联动、联合出警、远端管控、多点疏导,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道路巡查监管
一是要科学部署安排勤务。市公安局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发生的特点,科学部署路面勤务,合理设置执勤卡点,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警力到位、勤务落实、管控有效。
二是强化重点时段管控。加大早、晚和凌晨等重点时段的巡逻密度,及时发现情况,通过巡逻喊话、警报、警灯、车载电子屏等方式适时提示过境车辆驾驶人,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
三是强化重点路段管控。在易结冰积雪、事故多发等重要路段增加执勤点、测速点,采取值守提示、喊话、带道压速、道路渠化、分批放行等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管控。
四是要加大重点违法的查处力度。要依托省、州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高速公路临时执勤点和服务区,加强对“三超一疲劳”、“两占”、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加大现场处罚力度。对于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要采取措施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并将其引导至高速公路服务区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强制其休息。
三、加强货车秩序整治
要继续按照“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推进货车秩序整治工作。要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控,在省际服务站和州、市入口设立执勤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的检查,查处纠正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车身反光标识和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等违法行为;要加强路面巡控,及时查处货车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部门协作,共享信息资源
市公安局要建立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之间的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工作,积极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对低温凝冻、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以及交通事故、严重拥堵等突发警情,要互通信息、整体联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4
兴义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冬季攻坚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季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即日起至春运开始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冬季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冬季攻坚行动,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成果,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得到进一步整改治理,各类违法违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道路客运行业在攻坚行动和春运期间,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死亡人数在州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促进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从加强排查整治、抓好源头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攻坚行动。重点包括:
(一)农村客运;
(二)高速公路客运;
(三)长途客运和包车(含旅游)客运;
(四)客运站场;
(五)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三、工作措施
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攻坚重点突出,攻坚效果明显,攻坚目标实现。具体是:推进“一个建设”,强化“两个协作”,开展“三个活动”,严格“四个管理”。
(一)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前,加快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提高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对没有按规定和时限完成达标的客运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强化“两个协作”。一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协作。把农村客运安全作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办)要切实肩负起监管的主体职责,整合当地派出所、交通、安监、村(居)委会等资源,打破部门局限,通力合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齐抓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高速公路客运安全监管协作。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加大协作配合,依托入州警务检查点、服务区警务室、重点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点等,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增配执法力量,加大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驾驶行为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在高速公路沿途上下旅客、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组客、兜客、拉客、倒客、甩客及非法客运经营等违法行为,做到对进入我州的营运客车“逢车必查、逐车登记、违法必纠”。
(三)开展“三个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带检查活动。以客运企业全面自查,市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抽查的方式,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中,增加“安全带—生命带”活动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乘客对安全带的认知率和佩戴率;二是要普及安全带的安装和使用。鼓励客运企业为所属车辆安装符合要求的乘客座椅安全带。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公安部门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交通运输部门在市场准入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车辆禁止出站。市公安局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2.开展一次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活动。在春运开始前,客运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车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收回营运牌证,严防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客运车参加春运。
3.开展一次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政府负责、依法监管、长效治理”的要求,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综合执法,在攻坚行动和春运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打击一批非法营运团伙,取缔一批非法售票点和发车点,处罚一批非法营运行为,查扣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力争乡镇、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城市市区等重点区域以及节假日、赶集日等重点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因非法营运造成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四)严格“四个管理”。
1.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发〔2012〕30号文件的要求,对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车辆行驶速度、夜间行驶速度及连续驾驶时间、22时至次日6时三级以下公路禁止通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等监控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调整,合理设定分段限速值,科学调整系统平台监控参数设置。市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系统平台运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
2.严格长途客运和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防长途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客运企业要对长途客运“84220”停车休息制度进行一次再自查,重点加强对进出“长三角”、“珠三角”方向超长途客车的自查,结合冬季运输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运营方案,并充分发挥企业卫星定位系统功能,监督长途客运车辆运行情况特别是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市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加强路面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客运企业运营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和《黔西南州道路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包车客运的市场准入,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严禁核签不符合规定的包车备案信息;要运用动态监控平台,重点对客运包车实际运营情况进行抽查;要加强对客运包车经营行为的联合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效牌证、无牌无证、不按约定线路运营和甩客、倒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严格客运站安全监管。客运站要以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为核心,认真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市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在攻坚行动及春运期间,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对客运站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二级以上客运站及县级客运站进行检查。
4.严格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定的行政手段、措施,合法取证、规范执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抄告制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五严禁”等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坚行动总体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管理实际和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有关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机制建设。要在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坚行动总框架内,根据近年来客运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深化措施,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坚行动的安排,有针对性的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冬季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氛围。活动期间,要督促客运经营者组织开展一次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行车意识。
附件5
兴义市2013年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暨“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3〕407号),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黔公通〔2013〕6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针对我市冬季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增多,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局面,结合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强化冬季交通安全提示宣传,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经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市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一)“122”活动主题:“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1、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宣传,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
2、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宣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
3、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宣传,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
(二)冬季宣传主题:“防雾防冻防滑,安全文明出行”。
1、高速公路:重点围绕冬季长途客、货运特点,开展恶劣气候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提示宣传;
2、国省道路:重点围绕冬季中短途客、货运特点,开展恶劣气候安全行车提示宣传;
3、县乡道路:重点围绕冬季低速货车、摩托车、面包车等安全行车及农闲时节走亲访友安全乘车特点,开展提示宣传。
二、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春运期间,以“122”主题宣传为重点,贯穿冬防春运工作始终。
(一)11月中下旬即开始预热宣传,扩大声势;
(二)11月30日至12月2日开展重点宣传,形成高潮;
(三)12月2日后继续保持宣传力度,与冬防春运安全行车宣传有机结合。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122”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2月2日,各乡镇(街道办)要选择车站、广场等重点场所,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邀请相关领导出席讲话、组织交通安全文明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文艺演出、文明交通劝导等集中活动,广泛宣传“122”的由来、背景、意义等。要通过深入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发放122主题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策划组织大型媒体宣传和公益行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城乡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策划开展“122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要积极联系宣传部门及广播、电视等相关单位,借助全国“122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统一主题、统一包装,形成跨地域、跨媒介的规模化、一体化宣传报道。依托广播电视栏目,选择开展宣传活动较好的乡镇(街道办)开展联播活动。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专业媒体优势,发布权威信息,展示队伍形象,普及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提示,增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的专业性、权威性。
(三)组织开展阵地(基地)宣传。要充分利用好下发的“122”宣传资料(122logo标志、宣传片、公益广告、事故案例、海报、提示语等,可在部局网站下载),广泛开展立体宣传。要争取各方支持,广泛印制、佩戴、使用logo标志,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警示片,张贴海报,发送提示语,形成宣传高潮。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城市、农村、学校、客运场站、窗口单位摆放、悬挂交通安全展板、挂图、播放宣传片;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情报信息板、户外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媒介,传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OGO等内容,加大宣传密度,提高知晓率;积极组织客运企业、危化物品运输公司等重点单位驾驶人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驾校学员、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宣传教育。
(四)周密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分别围绕城市、农村、运输行业的重点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契合媒体及社会关注热点,采取活动现场直播、宣传作品展映、主题深度评论等方式,深入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接地气的宣传声势。
(五)组织开展文明示范评选活动。要协调媒体策划开展“寻找文明行者”、“牵手平安、文明出行”等大型媒体行动,评选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强化先进典型宣传。
(六)组织开展主题讨论活动。要利用互联网站、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热点聚焦、专题报道,并用好政务微博、知名账号,围绕统一设置的“全国交通安全日”话题,展开讨论、扩大影响。活动结束后,要从多个视角开展持续性报道,不断强化公众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安全出行的自觉意识。
(七)组织开展行业宣传。要调动多方资源,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发挥群众关注交通安全的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共创安全文明的浓厚氛围。要发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摩托车带牌销售点、社会化检测站、汽车销售企业、保险行业以及汽车俱乐部、车友会、驾协等群众团体,积极组织开展“摒弃交通陋习”宣传及“交通伤害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文化,倡导文明驾驶礼仪。
(八)切实开展冬季安全行车提示宣传。要围绕我市冬季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行车造成巨大影响的交通特点,配合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提示性宣传。要印制一批冬季安全行车提示卡、宣传画、安全手册,广泛发放;要制作一批冬季安全行车公益广告,广泛播出;要制作一批事故案例展板,剖析原因,引以为戒;要依托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介,切实做好动态提示宣传,适时发布当地路况和气候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注意安全行车,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谋划,细化方案。市公安局、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是相关职能部门尽职履责、群策群力、科学管理、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及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契机。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强化保障,加大投入。要结合冬季安全行车宣传需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明确步骤、层层推进,确保实效。文明办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市公安局、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要在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统一指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也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并结合今冬明春事故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宣传工作,并制作、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将其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框架。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行为,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引导大学社团组织开展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司法部门要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宣誓承诺活动,并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专职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驾驶人聘用管理等开展集中督查。安监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工作,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结合宣传主题,采取街头劝导、发放资料、法律咨询、安全宣讲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性宣传。要依托媒体平台,设置互动性强的议题,就“身边的交通陋习”及治理对策,开展社会调查、民意征集、违法曝光并及时反馈、回应民声;要设计知识性、趣味性强的交通安全有奖问答、游戏,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三)迅速行动,及时反馈。市文明办要承担和发挥主力军作用,迅速行动,推动落实,分别于11月22日前将主题日活动方案、12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市联席办,市联席办分别于11月23日前将主题日活动方案、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州联席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20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义市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兴义市种公猪站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兴义市种公猪站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种公猪站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提高种猪精液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生猪品种改良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资金来源
种公猪站建设资金来源于《关于对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批复》(黔农计〔2009〕204号)、《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0〕129号),项目补贴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种公猪站基础设施建设及优良种公猪引种补贴。
二、区域规划
根据能繁母猪分布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拟在敬南镇、乌沙镇、清水河镇、猪场坪乡建四个种公猪站,每个种公猪站布设10个人工授精输配点。
三、站址选择
种公猪站选址要求水、电、路三通,通迅方便,距主要交通干线及自然村寨、学校、养殖场、工矿企业等1000米以上,地势高燥,通风良好,阳光充足的地方。
四、服务及辐射区域
敬南站负责:黄草街道、兴泰街道、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敬南镇、泥凼镇、仓更镇、南盘江镇、则戎乡、洛万乡、沧江乡。
乌沙站负责:坪东街道、木贾街道、威舍镇、乌沙镇、白碗窑镇。
清水河站负责:桔山街道、丰都街道、马岭镇、清水河镇。
猪场坪站负责:七舍镇、捧乍镇、鲁布格镇、三江口镇、雄武乡、猪场坪乡。
五、建设要求
每个种公猪站按照建站要求,必须做好选址、规划、测绘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相关设施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同时做好宣传动员、输配人员培训、养殖档案、配种记录、相关制度、信息采集,图片及影像等工作。
六、规划布局
按照“封闭管理、集中饲养、人畜分离”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主要功能区分为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
管理区应具有办公、生活、档案管理等功能;
生产区应具有种公猪饲养、采精和精液生产、检验及贮存等功能,并配备兽医室;
隔离区应具有引种观察或病畜诊治等功能;
无害化处理区应具有粪污、病死畜处理等功能。
七、设施要求
(一)公猪舍
朝向和间距应满足通风、光照、防疫等要求,单栏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限位栏饲养面积不低于1.7 平方米,并配备相应的保暖、降温设施,配备运动场。
(二)采精室
1.一般设在种公猪舍的一端或旁边,为独立区域。采精室要紧靠精液处理室,通过精液传递窗直接将采取的精液传至精液处理室。
2.采精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内设采精台、人员安全隔离设施和降温保温设施等,地面平坦、干燥并防滑,采精台后端地面铺设防滑垫,采精栏地面设置地漏,便于清洗,采精栏内无积水。
(三)精液处理室
1.应具备精液生产、检验和贮存等功能,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要求精液处理室清洁卫生,基本达到无菌室要求,禁止其他人员出入,禁止室内吸烟。
2.要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地线,应设有更衣、水槽及操作台等辅助设施,要求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为耐腐蚀易清洁材料。配备窗帘、空调、通风换气及消毒灭菌等设施设备,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25℃。
(四)兽医室
应长期配备种公猪保健和疫病防治的设施设备和药物,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地线。
(五)隔离设施
设在其他功能区的下风口,具有种公猪隔离舍、治疗室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六)辅助设施
应具有办公管理室、职工生活室、档案管理室、产品展示室、门卫室、消毒池、消毒通道、更衣室、淋浴消毒间、饲料仓库等。
八、仪器设备
种公猪站应配置相差显微镜、精子密度仪、电子天平、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箱、干燥箱、精液运输箱、双蒸镏水器、恒温电热板、电冰箱、磁力搅拌器、移液器等,并保证正常使用。(其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九、环保要求
(一)采用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节能减排的方式对猪场废弃物进行集中管理;
(二)贮粪场所位置合理,并具有防雨、防渗、防溢设施;
(三)配备焚烧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十、建设规模
每个种公猪站占地面积5亩以上,饲养种公猪30头,年覆盖能繁母猪5000头以上。
十一、资金安排
公猪站建设补贴资金300万元,其中每个种公猪站引种30头,引种费用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0万元,每个种公猪站补贴资金50万元,4个公猪站共计200万元;每个公猪站布设10个输配网点,每个点设施设备补贴2.5万元,40个点共计补贴100万元。
十二、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主要拨付方法先借支拨付,每年公猪站凭配种登记表(必须有农户签字按印,注明农户身份证号)按每头母猪40元进行冲抵。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19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义市种公猪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兴义市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兴义市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奖励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498 号)(以下简称财政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是指国家安排给兴义市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的奖励性资金。
第三条 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按财政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二)公开透明。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在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的同时,对符合奖励的生猪养殖规模场(户)的奖励标准和金额进行公示;对需购置用于生猪发展的防疫、检疫及生猪人工受精设备进行政府采购;对用于生猪发展的贷款贴息进行认真核实;对需引进的良种猪及其补贴进行严格的把关。
(三)按方案实施。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根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奖励资金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必须严格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 市财政局为奖励资金的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发展生猪生产的各项财政奖励政策;
(二)审核确定奖励资金的使用事项;
(三)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四)监督检查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五)参与项目的实施、监管和验收。
第六条 市农业局为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发展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认真核实予以奖励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的基础数据;
(三)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监督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所得资金的使用,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会同财政部门作出处理;
(五)做好生猪人工授精、疫病防控及检疫等相关工作;
(六)做好生猪定点调查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奖励资金使用
第七条 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409万元)用途如下: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商品猪出栏直补奖励:项目资金40%用于年出栏300头以上商品猪的规模场(户),每头直补100元,出栏数必须以产地检疫证明为依据。
(二)引进良种猪补贴:奖励资金12.2%用于引进二元良种母猪,每头补贴600元。
(三)生猪防疫费:奖励资金15%用于防疫费补贴。
(四)生猪产地检疫报检点:项目资金10.3%用于全市30个生猪产地检疫站补贴。
(五)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补贴:奖励资金15%用于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用7.5%作为生猪养殖中不可预测的费用。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八条 在市财政局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专户,实行县级报账制。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按资金使用进度审核后进行拨付。在规定时限内,养殖场(户)未能完成资金使用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按实际完成量拨付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统一安排。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对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和生猪定点调查小区进行动态监测,对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基础数据的变化,并根据监测情况,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奖,实行优胜劣汰增补,充分调动其养猪积极性。
第十条 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奖励资金的审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奖励资金进行监察和审计。
第十一条 使用奖励资金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建立专门资金使用档案。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条款由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7日印发的《兴义市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兴府办发〔2011〕206号)文件废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1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义市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为切实加强对贵州黔西南兴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园区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批准北京通州等46个农业科技园区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73号)、《“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关于成立贵州省黔西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州府办函(2013)14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天洋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贺孝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聂建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肖 勇 市财政局局长
徐盛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 昕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文学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
王 健 市工科局局长
陶绍祥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学刚 市农业局局长
王成勇 市水务局局长
鄢 鸣 市文体旅广电局局长
穆富国 市林业局局长
华德芳 市扶贫办主任
各乡镇(街道办)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科局,由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20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为进一步加强百日会战项目统计入库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统计数据入库质量, 确保会战建设项目及时统计入库,及时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根据黔西南州“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每日抽查、责任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州督字〔2013〕1号)要求,现就做好会战项目投资统计入库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项目建设投资是反映社会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项目是固定资产投资的载体,项目统计入库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具体体现。各项目所属乡镇(街道办)和市级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会战项目投资统计入库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能干好。
二、明确职责,增强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和项目主管(责任)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对开工项目要申报入库,全力协助业主按项目统计入库条件完善各项资料,办理各类手续,确保项目及时报送市发改局和市统计局,提高项目入库及时性;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提高项目入库准确性;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基础台帐,按要求及时准确向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报送投资统计报表。加强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调度,随时掌握工程形象进度。
发改局要督促乡镇(街道办)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说明。
统计部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办)、项目主管部门衔接,做好项目投资统计制度变化的解答工作;及时向发改局和乡镇(街道办)、项目主管部门反馈项目入库情况和项目申报资料和入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定期梳理项目投资统计运行分析,及时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项目入库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措施,提高质量
各项目责任乡镇(街道办)、项目主管(责任)部门要按照《兴义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未入库项目统计表》所列项目统计入库条件一一进行自查。对于符合入库条件的要尽快入库,对于目前不具备入库条件的要作出说明。各有关乡镇(街道办)、项目主管(责任)部门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1:00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办公室,上报情况将纳入2013年兴义市目标考核。业务咨询:孙龙香(18985968613);自查情况报送联系人:夏林(13985990348)。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项目责任乡镇(街道办)、项目主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战项目统计入库报送工作。对未按照要求和时限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若被州责任倒查组在倒查中发现仍未办理入库统计的,将按州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或组织处理。
附件:兴义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未入库项目统计表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20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
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兴义市201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兴义市201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提高林农及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不断完善林业保护体系,根据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农委、省林业厅和贵州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综〔2013〕25号)、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贵州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森林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林宣通〔2013〕155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108号)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和控制林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为目的,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完善林业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和林业生产融资体系,增强林业抵御风险和持续健康发展能力,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政府引导为前提,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市场运作为手段,以服务林农为目标。
2.兼顾利益,分类实施。统筹兼顾财政补贴能力、林农缴费能力和保险承办机构的承保能力,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3.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以保障林农利益为出发点,建立财政、林业、保险承办机构协同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4.遵守规则,搞好服务。参与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做好承保、理赔、宣传、培训等全过程服务,做到承保手续简单、理赔流程便捷、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
二、工作目标和参保范围
(一)工作目标
将政策性森林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保费补贴等必要的政府财政支持手段,引导承保机构、林业经营者积极参与政策性森林保险,建立健全统一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森林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目标。
(二)参保范围
面向全市26个乡镇(街道),我市拟投保森林面积1384876亩,其中公益林745440亩,商品林639435亩,各乡镇(街道)实际参保情况以每年参保申报为准,积极引导整村、整乡镇(街道)推进。
三、承保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综〔2013〕25号)要求,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研究2013年农业保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由州人保财险公司承担我市的政策性森林保险。
森林保险的前提是林权制度改革比较深入,林地经营权已落实到户,被保险人是林权权利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主体受林权所有者(被保险人)委托履行投保人责任,必须完善相关手续,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
开设财政“一卡通”的原则上均应通过“一卡通”支付林木损失赔款给被保险人,确保赔款及时足额发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投保,鼓励专业合作社、承包大户、林场、企业带头参保。林木受灾损失赔款由承保机构直接支付被保险人,由林业主管部门监督造林,恢复植被。
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州人保财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签单的保险金额、条款、责任等须经保监会备案或批准。
四、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
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
(二)保险期限
壹年(一年一保)。
(三)保险险种
采用林木综合保险,商品林也可以根据投保人意愿选择林木火灾保险。
(四)保险责任
1.林木综合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暴风、暴雨、暴雪、洪水、滑坡、泥石流、雨雪冰冻、霜冻、干旱、冰雹、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由此采取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行为造成保险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死亡、伐除的直接经济损失,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林木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或发生火灾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林木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造成保险林木死亡、伐除的直接经济损失,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五)保险金额
每亩1000元。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总保费为每亩保险金额与参保林地面积的乘积。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以国家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商品林的投保,根据投保人意愿可以低于1000元/亩,但投保金额超过1000元/亩的,超过部分财政不承担补贴,由投保人按照上述确定的险种及费率向保险承办机构全额缴纳。
(六)保险费率
林木综合险3‰,林木火灾险2‰。
(七)保费组成
公益林:由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缴费和财政补贴组成。当林业经营者根据应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后,财政部门将应承担的保费补贴划入保险承办机构。
(八)工作经费和防灾防损费
按《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的通知》(黔府金发〔2013〕10号)文件执行。为确保保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收取保费总额的8%提取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承保机构划拨给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用于兴义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政策性森林保险的代办业务、查勘定损、赔案鉴定、防灾防损、宣传培训和奖励等。
五、保费补贴与资金管理
(一)保费补贴比例
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支付,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州财政补贴6%,市财政补贴14%。
商品林:保费由林业经营者承担20%,财政承担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州财政补贴7.5%,市财政补贴17.5%。
市属林场按照属地原则申请中央、省、州、市级财政保费补助,市属林场的乡镇(街道)财政配套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二)资金预算管理
市级财政部门要将应承担比例的保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清算制,专户管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省级和中央财政补助的保费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州级财政部门按文件规定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市财政部门将上级下达资金和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到市财政特设专户。保险承办机构将投保情况和被保险人(林权权利者或完善相关手续的投保人)自担保费缴纳情况进行汇总,向市林业部门发送《保费支付通知单》,林业部门根据《保费支付通知单》编制资金支付用款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市专户将各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承保机构指定帐户,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办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市级林业、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市财政部门在据实兑付给保险公司保费时,必须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农户缴齐保费的依据,由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必须完善相关签字清单授权手续,否则不能作为申请财政补贴的依据。
六、理赔机制
公益林损失赔款直接拨付给被保险人,主要用于受灾林木的补植补造和抚育,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要对灾后恢复及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商品林损失赔款直接拨付给被保险人,主要用于受灾林木的恢复。
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索赔申请及理赔材料并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5日内,应将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开设财政“一卡通”的原则上均应通过“一卡通”支付林木损失赔款给被保险人,确保赔款及时足额发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一)查勘定损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快向承保机构报案,并配合查勘人员进行受灾现场查勘。承保机构受理报案时,要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准备好相关的索赔单证。
由于森林保险事故定损的专业性较强,对林木损失的查勘定损,必要时承保机构可委托林业部门协助开展,理赔应按保险合同进行。对于分歧较大、定性困难的案件,由承保机构和被保险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乙级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核定损失原因及金额,相关费用由承保机构支付。
林业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的人员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其中1人应具有国家林业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
查勘人员须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查勘(不能在期限内到达的,要将原因提前告知被保险人)。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调查了解受害地点、范围、面积、损失程度等受灾情况,根据权限及时逐级上报灾害损失情况,并由各乡镇(街道)林业部门认定。
(二)保险赔偿
被保险林木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死亡或推定死亡的,按照相关赔偿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损失林木的残值由被保险人处理,保险机构不得在保险赔款中扣除该部分价值,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
(三)巨灾风险准备金
保险承保机构按照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专责推进,定期考核。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组成森林保险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组 长:聂建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谢 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胜兴(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徐盛祥(市政府办副主任)
夏 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邹 灿(市司法局局长)
穆富国(市林业局局长)
花放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 赵(州人保财险黔西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穆富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市林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深入乡村,加大对森林保险政策法规、重要意义、保险程序及理赔服务的宣传,增强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场、企业、大户等带头参保,鼓励整乡、整村推进,提高参保率。对参保率高的乡镇(街道)优先安排防火、救灾等项目资金。
(三)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由财政、林业、金融、保险等部门组成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结算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灾情防控,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防损工作,为森林保险险种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与承保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和完善森林保险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承保机构做好森林防灾和查勘定损等相关服务。
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经办机构在承保、理赔、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维护和营造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用在广大林农身上。对违规操作,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损害林农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允许侵犯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承保机构:要切实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建立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信息资料档案,制定简便、科学、操作性强的承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程序。建立健全基层保险服务网络,加强从业人员政策培训,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向林农普及保险知识,逐步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
政策性森林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政策性森林保险政策的实施,创新组织形式,完善服务方式,探索森林资源管护与风险防控结合的新机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林业科学经营水平。
(四)工作时限
此项工作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20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3年
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兴府办发〔2013〕87号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为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供需的基本平衡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和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能力,根据《贵州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黔粮调控〔2013〕168号)、《贵州省粮食局关于报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黔粮办电〔2013〕19号)和《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关于转发贵州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的通知》(州商粮〔2013〕185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申报、择优选定的办法,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我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勘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格
兴义市粮油购销公司、兴义市鲁屯油脂加工厂、贵州顶效开发区金稻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资料齐全、各项指标符合应急成品粮承储条件,获得兴义市应急成品粮储备承储资格。
二、目标任务
兴义市粮油购销公司和贵州顶效开发区金稻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各储备成品粮50吨;兴义市粮油购销公司储备储备食用植物油200吨、兴义市鲁屯油脂加工厂储备食用植物油400吨。以完成我市成品粮储备100吨以上、食用植物油储备600吨以上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粮油在特殊时期的宏观调控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获得兴义市应急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承储资格的单位企业,要按《兴义市粮食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的通知》(兴府办发〔2013〕141号)的要求完善应急体系,成立本单位企业应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兴义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数量真实、产品质量合格,确保应急成品粮油“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切实承担起确保全市粮油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的责任,有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三)市工科局将此件转发至获得兴义市应急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承储资格的单位和企业。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129号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确定兴义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资格的通知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0日
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旧城改造工作的意见》(州府发〔20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质量工程、效率工程、效益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切实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兴义市人民政府作为老城棚户区改造的主体,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按规定程序推进。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并对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改造中要坚持市场运作、市场导向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加入到棚户区改造中来,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和途径推进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注重与新城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相结合。将上级补助资金与地方筹集的配套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同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依据《贵州省兴义市旧城区更新与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序地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迁移到新城区,将一些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功能设施逐步合理地迁到相应区域。用腾出来的土地完善老城区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绿地,打造宜居环境。在改造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突破。
(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科学利用空间,合理规划区域。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建设中充分挖掘老城区的城市传统风貌、风情,彰显兴义民族特色,将老城打造成传承历史文化的特色街区。
(五)统一标准,阳光操作。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房屋征收、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的相关范围界定,结合兴义实际,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区域、统一规划、综合考虑、分期实施。
(一)确定黄草街道北门片区、老城街片区、将台营片区、红旗片区、沙井街片区、东风片区及兴泰街道水库片区作为当前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区域。
(二)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有序实施兴泰街道曹家坝片区、下五屯街道新屯片区、桔山街道双凤片区、兴泰街道砖瓦厂和针织厂工矿片区的改造工作。
(三)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分期实施其他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1.5万户棚户区建设任务,使3万余户、10万余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补偿安置
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统一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征收补偿安置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采用货币补偿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采用产权调换的,原则上采用就地回迁和异地安置两种形式,规划条件允许建设回迁房屋的区域,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就地回迁安置。就地回迁的,按“征一还一,结构陈新不补差”原则进行安置;选择在黄草办老城区外安置的,可根据所选择的区位,视其配套设施、开发程度等因素确定调换标准。对积极支持、先签协议先搬迁的给予一定奖励,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扶助,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五、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加快推进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由副县级领导分片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州对兴义市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相关部门要根据棚户区改造进程,做好本单位实施项目年度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好各项惠民政策,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政策兑现。经批准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兑现好中央及省、州有关棚户区改造建设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土地供应计划、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市级留存部分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鼓励各类银行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支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被征收人取得的征收补偿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相关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三)纪律要求。改造范围所涉及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积极宣传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带头做好搬迁工作,并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被征收人的,要带头按征收补偿安置规定先签约,先搬迁;亲属是被征收人的,要认真做好亲属思想工作,将政策讲透讲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搬迁。对不配合工作,有意拖延搬迁,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借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严肃处理;对无故阻挠、干扰征收、漫天要价和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的相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
兴义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6期 总第25期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13年12月10日 第6期 总第25期
目 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发〔2013〕13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威舍开发区管委,清水河开发区管委,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园区办: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鹏同志兼任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邹 飞同志挂任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左孝芬同志挂任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肖江华同志挂任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阮建英同志挂任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兴富同志兼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袁煊松同志兼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骆开军同志挂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崔选洋同志挂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传鑫同志挂任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 洋同志任万峰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查玉华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兴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兴府干字〔2013〕23号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刘 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为了准确把握“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长廊建设的现状、特点和发展方向,推动山地经济与石漠化治理协调发展,我们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日,深入则戎乡、敬南镇、泥凼镇一线,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长廊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特色经济长廊涉及区域和基本情况
“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长廊覆盖则戎、敬南、泥凼3个乡镇,共涉及12个村,6908户,28570人,国土面积13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395.07亩。
1.则戎乡。属于“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的核心地段,沿途涉及拱桥、干戛、硐山、冷洞、花郎、半边街等6个村,2594户,1095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48.3%。长廊干线则戎区全程20公里,国土面积65.5平方公里,占全乡国土面积60%,区内拥有耕地8439.03亩(均属炸石造地而成),人均0.77亩;石漠化面积约33981.9亩(其中25度以上坡地8671亩),已实施退耕还林3500亩,田地797亩。“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则戎境内起点拱桥村,距离市区15公里。长廊沿线三分之二以上面积是石山或半石山,平均海拔为1120米,年平均气温17℃,年平均降雨量15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间1720小时,无霜期340天,属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因山势独特,独立成峰、连片成林,且为喀斯特地貌,拥有丰厚的精神文化底蕴,因此比较适合发展旅游业。同时山间多凼子、小平地较为适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如种植中药材等。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4295元,主要是务农、庭院养殖和外出务工等收入。
2.敬南镇。与则戎乡、猪场坪乡和泥凼镇比邻,境内山高、坡陡、石多、田少、水缺,属典型的喀斯特石山半石山区,亚热带季风气候。“贵州精神”展示长廊主要覆盖境内水淹凼、拢岸、巴布3个村,涉及44个村民小组,2714户,10971人,国土面积38.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近8000亩,均为旱地。敬南镇为省级一类贫困乡镇,是典型的喀斯特峰丛地貌区,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山多林少、石多土少、地多田少、雨多水少特征突出,石漠化特别严重,石漠化率70%以上。受“七捧高原”抬升和南盘江切割的共同影响,整个地势呈西南高,北、东、南三方均低的扇面趋势,适宜发展特色种植业。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左右,主要以务农和外出务工等为收入来源。
3.泥凼镇。地处北东向主干断裂与分支断裂的交接带,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山高石广,全镇石漠化现象较严重。全镇气候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1℃,无霜期250至300天,年平均日照时间1065.7小时。“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在泥凼境内覆盖梨树、老寨、学校3个村,1600户,6644人,国土面积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56.04亩。其独特的地理条件适宜发展猫豆、金银花等特色种植业。目前,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460元,主要以务农和外出务工等为收入来源。
(二)建设特色经济长廊的背景
兴义市则戎乡、敬南镇、泥凼镇一线,地处滇黔桂石漠化连片地区核心地带,山石裸露、缺水少土、草木难生,曾属于喀斯特重度石漠化山区,也被视为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为改善恶劣的环境,改变生存艰难的状况,以则戎乡为代表的石山半石山地区人民向石漠化发起挑战,打响了一场“炸石造地”的硬仗,由此衍生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天换地、自强不息”的则戎精神,也成了当地人民代代相传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2010年4月4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灾情来到则戎乡冷洞村,被当地干部群众长期治理石漠化、奋力抗旱保苗的精神所感动,将“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概括为“贵州精神”。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在兴义市召开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启动会,提出了要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着力改善民生,扎实有效攻坚,这对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具有启示性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石漠化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打造示范和亮点,充分展示“贵州精神”,州市党委、政府形成共识,决定在则戎乡、敬南镇、泥凼镇一线实施“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文化、产业、民居、景观、观光),特色经济长廊作为“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既是“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的核心内容,也是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支撑。
(三)建设特色经济长廊的目的
为切实推进则戎、敬南、泥凼一线“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兴义市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产业培育为抓手的“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长廊建设,通过长廊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先进科技应用,促进石漠化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特”和项目设施跟着产业发展的思路,根据长廊沿线的土地、水源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发展壮大金银花、苦丁茶、花椒、无籽刺梨、皇竹草等种植产业,大力发展猪、牛、鸡、鸭等畜禽养殖和野竹鼠等特色养殖,加快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形成种植、养殖、深加工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模式,并以此为试点,向全市石山半石山地区辐射,带动全市经济整体快速发展,实现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四)特色经济长廊的建设情况
1.组织情况。按照州、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切实推进则戎、敬南、泥凼一线“贵州精神”特色经济长廊建设,丰富“贵州精神”内涵,2012年11月14日,兴义市下发了《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办发〔2012〕250号),成立了“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开展特色产业种植和畜牧养殖等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工作。
2.规划情况。特色经济长廊共53.7千米,其中:则戎乡19.96千米,敬南镇17.2千米,泥凼镇16.6千米。规划的产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种植业。①金银花。在泥凼镇梨树、老寨、学校三个自然村种植金银花2000亩,则戎乡冷洞村公路沿线25°以上坡耕地补植补种60万株金银花。②佛手瓜。在则戎乡冷洞至花郎公路沿线25°以下坡耕地种植佛手瓜10万株。③中草药。在则戎乡卧戛村、长冲村、干戛村、冷洞村、花郎村种植苦参3000亩。冷洞村实施林下种植重楼200亩,田地种植桔梗1200亩。④苦丁茶。在泥凼镇梨树、老寨、学校三个自然村种植实施10000亩,其中新增5000亩。⑤核桃。在泥凼镇梨树、老寨、学校三个自然村种植核桃2000亩。⑥水果和花椒。在则戎乡冷洞、花郎村种植桃、李、花椒1800亩。⑦无籽刺梨。在敬南镇水淹凼村种植无籽刺梨1500亩。二是养殖业。①肉牛养殖。在则戎乡冷洞、花郎村实施3个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年出栏900头。②规模养兔、养鸽。在则戎乡冷洞村烘纳组实施规模养兔和规模养鸽场建设,其中养殖家兔2000只,养鸽10000只。③生态土鸡。在泥凼镇梨树、老寨、学校村实施生态土鸡养殖,养殖土鸡20000只。④特种养殖。在敬南镇陇岸村种植皇竹草500亩,养殖竹鼠5000只。
3.实施情况。在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三乡镇认真组织实施特色经济长廊建设,目前已取得初步的阶段性成果。一是种植业方面:①金银花。泥凼镇完成金银花种植5000亩,则戎乡投入资金60万元,补植补种金银花苗60万株5000亩。②佛手瓜。则戎乡完成种植佛手瓜6万株。③中草药。则戎乡已完成种植苦参育苗50亩、黄心射干育苗30余亩。④核桃。泥凼镇已完成种植核桃7500亩,敬南镇在长廊范围内已完成核桃种植3200亩。⑤猫豆。泥凼镇已完成种植猫豆10000余亩,则戎乡与黔西南州益德农业有限公司合作种植猫豆4000亩,敬南镇已完成猫豆种植6000亩。⑥花椒。则戎乡已完成花椒种植1110亩。⑦无籽刺梨。敬南镇水淹凼村已完成种植无籽刺梨1800亩。二是养殖业方面:①肉牛养殖。则戎乡已发展肉牛养殖场2个,建设圈舍3500余平方米,养殖肉牛25头。②规模养鸽。则戎乡已完成养鸽1000只。③生态土鸡。泥凼镇已完成林下养鸡20000余只,则戎乡花郎建有标准化鸡舍6个,每个鸡舍能够容纳鸡苗200羽,正在引进优质鸡苗1200羽。④特种养殖。敬南镇完成皇竹草种植1500亩,则戎乡已完成皇竹草种植300亩。敬南镇陇岸村已发展规模化集中养殖竹鼠2000余只。
为进一步推动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兴义市人民政府聘请了贵州省经济学会,在原初步规划的基础上,详细编制《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发展规划》。
二、特色经济长廊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虽然兴义市在开展特色经济长廊建设过程中已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效益统一困难较大。在发展特色产业过程中,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统一,困难还比较大。“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建设区作为典型的石漠化地区,生产的基础条件较差,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再加之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单就治理石漠化而言就已有很多困难,要强调发展特色产业与石漠化治理同步推进,实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统一,更是难上加难。当地群众对此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成功地闯出了金银花种植等特色产业发展的路子。但就整个长廊片区的发展来说,仅靠金银花种植还远远不够。因此,又尝试种植猫豆、无籽刺梨、苦丁茶、石斛、花椒等,也提出种植高粱等作物,其综合效益比较分析如下:
“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建设调研报告
州市联合调研组
(二)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由于“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片区属于典型喀斯特地貌,石漠化程度深,项目实施难度大。而目前投入特色产业开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涉农资金倾斜、受益群众出资、包扶单位扶助、社会各界捐赠等渠道,虽然资金的来源较多,但资金的数量有限且不稳定。尤其是目前特色产业培育尚处在探索阶段,还需更多的项目资金给予倾斜,切实加大投入力度。
(三)政策倾斜支持不够。目前长廊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系统、全面的政策性文件支撑,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特别是农村信贷等政策优惠少,投资企业少。另外,在扶持当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上也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比如在农村小额贷款方面,受贷款抵押等因素影响,贷款难度大,一些想发展特色产业的农户因缺乏资金而放弃。
(四)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就目前发展的特色产业来看,要真正形成规模、产生效益,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必须要有“龙头”企业的带动,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因为这些产业都还在起步或尝试阶段,这个时期要保护好老百姓的积极性,真正做出示范来,让老百姓真心接受新事物。目前在猫豆种植上正在引进企业进行合作开发,而其它的都没有引入企业合作,今后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五)农民素质有待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比较匮乏,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普遍较低,对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缺乏必要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大多数农民对特色经济长廊建设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部分农民存在小农意识、封建观念,满足于自给自足,缺少开阔的视野、远大的目光,只看重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
三、特色经济长廊建设的关键环节
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坚持软硬结合、协同推进、丰富多彩、弘扬精神的原则,以重点打造、区域联动、整体推进、州市共建为主要方式,着力推出一批展示当代人艰苦创业,建设独具特色的精神教育、作风教育基地。做好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工作,关键是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
(一)突出“贵州精神”的实质。“贵州精神”是从治理石漠化的劳动过程中积累提炼出来的,建设“贵州精神”特色经济长廊对带动和促进石山半石山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以产业发展为有利抓手,以惠民富民为根本目的,通过实施既能恢复生态又能带动致富的产业,使长廊的建设过程成为群众增收的过程,长廊的展示过程成为群众致富的过程。“贵州精神”是兴义人战天斗地、石旮旯里求生存的写照,历经了“炸石造地、山地变田、产业调整、综合治理”等四个历程,实现石山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石山地区治理石漠化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典型、一种模式、一面旗帜。建设好特色经济长廊,就是要突出“贵州精神”的这一实质,大力弘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作风,构筑具有兴义特色的精神高地。
(二)突出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兴义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在特色经济长廊建设中提出了“山头绿帽子(植树造林)、山腰钱袋子(种植经果林)、山下粮坝子(种植粮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抓好特色经济长廊建设,要切实突出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亮点,在则戎乡发展以金银花、中药材、红高粱等作物为主的种植业;在敬南镇推广无籽刺梨种植及竹鼠、梅花鹿、肉牛等特种养殖;在泥凼镇发展猫豆、金银花、苦丁茶、花椒等特色种植业,全力调整产业结构,打造农业产业带,在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石漠化的同时,探索一条“走生态产业,促农民增收”的新路子,实现石漠化治理、农民增收、社会效益同步的“三赢”目标。
(三)突出率先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作为“贵州精神”的发源地,必须要树立率先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突出抓好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抓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扶贫开发机遇,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着力突破特色经济长廊建设率先奔小康的难点,为兴义市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牢坚实基础。
(四)突出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带动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进一步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继续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兴义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一)科学制定规划。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明确特色产业发展对象,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统一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可能选择一至两种主导产业,其他作为补充产业,促进产业形成规模,扩大效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贵州精神”特色经济长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大胆探索,积极总结长廊建设的各项经验,围绕目标任务,强力推进“贵州精神”特色经济长廊建设。同时,将人才引进计划纳入发展规划,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础教育培训工作,引入新技术、新知识,积极争取农民群众支持,推动特色经济长廊发展。
(二)着力创新模式。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基本要求,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农村科技创业有机结合,以先进技术带动农村创业致富。以培育农业新兴产业为目标,加强产业核心技术研发,不断创新高效农业运作模式,着力提升生态农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及打造美丽乡村的目标,力争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效益”。
(三)大力打造品牌。通过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挖掘“贵州精神”农业产业品牌,发展知名度高、影响面广的名优特新农产品。大力推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发展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区域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发展规划为依托,引入规模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抓好试点,培育典型,积累经验,解决产品的加工、销售问题,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长廊建设。
(四)积极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扶持,充分利用国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扶持和项目实施机遇,最大限度争取重点部门和重点农业项目的支持。结合兴义市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当地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项目建设,从打破资金“瓶颈”入手,借助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整合资金,及时解决长廊建设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
(五)建立发展机制。尽快研究出台州委、州政府支持“贵州精神”长廊建设的意见,促进州市共建贵州精神长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阔发展思路,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制度,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坚持把用好脱贫攻坚工程资金与用好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政策等有机结合,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建立农民脱贫长效机制。切实用好、用活中央、省有关农业产业化方面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兴义市特色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特别是农村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给予政策倾斜,以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龙头企业入驻,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1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发2013(124)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小龙潭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资金贷款等有关事宜的请 示的批复
兴府发2013(130)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朱岩梅为市政府顾问的通知
兴府发2013(132)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批复
1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
兴府办发2013(204)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消防工作考核 办法的通知
10月
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主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2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专题会议,研究泥凼污水处理厂建设、兴泰街道办水库社区棚户区改造相关事宜。
21日,副市长黄莉到市教育局主持教育督导整改工作会,到州政府参加户外运动节工作会。
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赵庄酒店参加国家开发银行到黔西南州调研威鲁公路融资事宜座谈会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行长王永进一行赴黔西南州调研座谈会。
2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到州政府参加财政税收座谈会。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煤矿安监职能划转、市水泥厂遗留问题、水稻示范基地建设相关事宜。
2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省住建厅调研城市综合体和小城镇建设座谈会。
22日,副市长黄莉陪同州政协调研组到兴义职中调研,到黔西南州职业学院参加州政协调研座谈会,陪同州疾控中心检查组调研兴义市疾控工作。
22日,副市长聂建强到乌沙等乡镇检查烟叶收购情况。在市政府参加中国兴义国家级水稻超高产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有关事宜工作会。
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省政协主席王富玉、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及省分行调研组一行到义龙新区、丰都新区、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会址和威鲁公路建设现场、马岭河峡谷等地调研。
2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财政税收相关事宜。陪同州政协副主席王弘宇、向和刚到清水河自备电厂项目部调研。
23日,副市长聂建强到木贾街道办枫塘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调研。
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副州长汤向前就天然气加气站选址事宜进行调研。
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招商引资相关事宜。
2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讲会和兴义市第二次项目建设观摩会。
24日,副市长黄莉陪同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到兴义八中、下五屯卫生院、万峰林民族学校调研“十二五”规划工作。
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省发改委商谈兴义市地方电网建设事宜,在省委礼堂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和全省工业发展大会暨项目观摩总结会。
25日-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赴河南洛阳,参加“中国最美地质公园”授牌仪式。为兴义国家地质公园领取“中国最美地质公园”匾牌。
25日,副市长黄莉到盘江宾馆参加省人大到兴义市调研“十二五”规划工作座谈会。
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八一公园参加第二十六个环卫工人节。
26日,副市长黄莉陪同省人口计生检查组到市计生局、敬南镇、洛万乡检查人口性别比工作。
26日,副市长聂建强陪同无锡礼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吕伟健到敬南镇飞龙洞选址调研;陪同州委副秘书长韦莽、州农委主任莫武安到敬南镇十里坪视察园区建设情况。
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金州翠湖宾馆参加宁波市贵州商会赴兴义市考察座谈会,到州委参加州委常委会汇报贵州兴化、宜化污染整治情况,在州政府参加副州长范华主持的研究兴义电网建设有关事宜会议,在东风旅社参加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考核评估工作推进会。
27日,副市长黄莉到东风旅社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会、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兴义市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
27日,副市长聂建强在东风旅社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会。
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桔山、兴泰街道调研棚户区改造选点事宜。
2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陪同百东新区考察团一行考察丰都新区规划建设。
28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职中、木贾小学督查教育项目建设进度。
29日-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州委书记张政赴浙江省杭州市赛伯乐(中国)投资公司商谈投资合作事宜。
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州政府参加会议,讨论市博大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宏升公司协调事宜。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廉租房及移民安置相关事宜。
2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陪同江苏都城考察组考察兴义市城市建设。
29日,副市长黄莉到乌沙、坪东等乡镇、街道督查计划生育工作。
29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宁波参加州政府与宁波对接项目签约仪式。
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到丰都街道办协调兴义机场改扩建工程征收搬迁相关事宜。
30日,副市长黄莉陪同省双拥工作检查组检查兴义市双拥模范城建设。
30日,副市长聂建强在省水利厅参加兴义市小龙潭水利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省委党校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3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州委州政府项目督察组督查兴义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并作汇报。
3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陪同州委书记张政到万峰湖新区调研。
31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五中督查校园安全、教学质量等工作。
11月
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省委党校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
1日,副市长黄莉陪同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桑维亮到兴义中学调研。
1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四川绵阳原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薰衣草种植基地考察。
2日,副市长黄莉到市医院督查加拿大心外科专家义诊准备工作。
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主持会议,研究中国·万峰林国际旅游城项目有关事宜。
3日,副市长黄莉到市医院陪同加拿大心外科专家,并致欢迎辞。
3日,副市长聂建强在重庆綦江县花之雨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及种植基地考察。
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参加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义龙新区参加黔西南州新区建设推进会议。
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东风旅社参加全市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会议。
4日,副市长黄莉在市政府参加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启动电视电会议,陪同市长王天洋到兴义八中调研。
4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市政府参加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启动电视电话会议。陪同副州长邓家富到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检查园区建设。
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到州政府参加会议,研究国安局土地置换相关事宜。
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陪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到清水河工业园区调研。
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富康酒店与赛伯乐(中国)投资公司商谈投资合作事宜。
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全市项目集中开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在市政府主持财税工作会议。
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陪同副州长曾孔祥赴省住建厅汇报马岭河峡谷跨桥建设事宜。
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参加兴义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授牌仪式、“中国最美地质公园”授牌仪式。在市政府主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
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参加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8日,副市长黄莉参加环湖公路优化、润龙湾生态旅游项目开工仪式、万峰林旅游城建设开工仪式。
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州财政局参加黔西南州项目推进调度会议。
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市医院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血管外科专家汪忠镐“市医院名誉院长”聘任仪式。
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东风旅社主持“项目建设百日攻坚会战”暨经济运行调度会议,通报经济运行、增比进位、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全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暨经济运行调度会。
10日,副市长黄莉到市医院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血管外科专家汪忠镐“市医院名誉院长”聘请仪式。
1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征求各界各部门对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1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部分退休同志、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代表座谈会。
11日,副市长黄莉到市教育局督查教育督导工作。
12日-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上海同济大学,参加第九期贵州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培训。
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桔山、兴泰、下五屯三办部分土地移交相关事宜。到胜利社区查看社区建设情况。在市政府参加会议,专题研究万峰林会议中心项目开发相关事宜。
1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兴义市城规委第六次规划方案审查会。
12日,副市长聂建强陪同市人大主任肖青东到敬南镇十里坪检查工作。
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常务会议和财税工作会。
1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州城规委第61次项目专家审查会。
13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职中督查教育项目建设。
13日,副市长聂建强到普安参加全州同步小康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暨农业产业化工作推进会。
1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国土局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农商行、金水湾土地出让相关事宜。
14日,副市长黄莉到市医院处理突发事件。
1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棚改办参加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6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职中、阳光中学、天赋中学督查教育项目建设。
16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市政府主持宁波农委一行赴兴义市考察碰头会和兴义市茶产业项目整改落实会。
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皇冠酒店参加“中国·万峰林国际旅游城、黄草北门棚户区改造、中国·万峰林艺术家创作基地”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仪式。
1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陪同副省长陈鸣明到清水河经济开发区调研。
17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市农业园区与省农科院院长刘作易一行签订“兴义国家级超高产水稻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协议。
18日—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上海同济大学,参加第九期贵州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培训。
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桔山物流园项目协调会议。
1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在兴义参加副省长陈鸣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18日,副市长聂建强在省财政厅参加贵州省农业园区项目竞争会。
19日,副市长黄莉陪同州政协调研组一行到兴义职中调研。
20日,副市长黄莉到乌沙、则戎、坪东等乡镇督查计划生育、学校建设、卫生院建设等工作。
20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州委宣传部参加第二届美丽乡村论坛筹备工作会。
2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浙兴商贸城暨兴义客运东站建设工程开工仪式筹备会。
21日,副市长黄莉陪同省人口目标检查督导组到则戎乡检查工作。
21日,副市长聂建强在市政府主持兴义市龙头企业选定及园区奖励资金使用有关事宜工作会。
22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职中、阳光中学、天赋中学督查教育项目建设。
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新型城镇化路径》专题讲座。
23日,副市长黄莉到三江口镇检查校园安全和医疗卫生工作。
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桔山物流园参加浙兴商贸城暨兴义客运东站建设工程奠基仪式,在金州翠湖宾馆参加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一行赴黔西南州调研座谈会,与贵州万峰传奇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进行座谈,到万峰林调研。
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桔山物流园参加浙兴商贸城暨兴义客运东站建设工程奠基仪式。
2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到省住建厅汇报马岭河峡谷跨桥事宜。
24日,副市长黄莉到桔山物流园参加浙兴商城暨兴义客运东站建设工程奠基仪式。
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参加驻兴省州人大代表视察那坡立交桥、兴义商城、丰都新区,清水河小城镇建设、宜化硝铵、自备电厂、220KV输变电工程,并进行座谈。
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参加那坡立交桥亮化工程建设工作会、全市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工作会议并讲话。
25日,副市长黄莉到市教育局督查教育督导迎检准备工作,在市政府主持坡怀半岛专题会议,陪同市长王天洋到南盘江镇考察坡怀半岛旅游项目。
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主持会议研究坡怀半岛生态农业及休闲旅游项目有关事宜,陪同香港约克夏集团董事长一行到坡怀半岛考察,并在富康酒店与香港约克夏集团商谈投资合作有关事宜。
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相关事宜。
26日,副市长黄莉到兴义职中、阳光中学、天赋中学督查教育项目建设,陪同香港约克夏集团董事长一行到南盘江镇考察,到红椿码头参加州旅游评估会议。
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富康酒店参加兴义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授牌仪式,在市政府主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在富康酒店参加兴义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约克夏集团项目合作签约仪式。
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政府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农副产品市场开发建设相关事宜。在富康国际酒店主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授牌仪式、兴义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约克夏集团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与金州木贾商品批发物流城负责人商谈物流园区业态划分相关事宜。
27日,副市长黄莉在富康酒店参加香港约克夏集团考察组一行座谈会,陪同香港约克夏集团考察组一行到马岭河、万峰林、丰都新区考察,参加香港约克夏集团投资考察团与兴义市人民政府项目合作签约仪式。
27日,副市长聂建强在万峰湖渔港码头参加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陪同中国房地产公司理事长孟晓苏到枫塘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视察。
28日-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省发改委对接清水河镇220KV输变电工程相关事宜。
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州电信大楼参加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主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8日,副市长黄莉参加2013年黔西南州文化旅游产品暨房地产交易博览开幕仪式并剪彩。
28日,副市长聂建强在省发改委参加2013-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范围确定会议。
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委电话会议室参加全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调度筹备会议。在东风旅社主持兴义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工作会议,通报全州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工作会议精神。
2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兴义市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工作会。
29日,副市长黄莉陪同省统计局检查组一行到兴义体育中心、丰都新区、木贾物流园、汽车城调研。
29日,副市长聂建强在省移民局参加马岭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会议。
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人武部参加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市政府参加威鲁公路土地房屋征收搬迁推进会;到州委参加州委常委会议,汇报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事宜,商讨兴义机场改扩建事宜。
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贵阳参加“周末大讲堂”,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3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中国万峰林国际旅游城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培训会。
30日,副市长黄莉到市医院调研,到兴义职中、阳光中学、天赋中学督查教育项目建设。
12月
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主持2013年度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
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贵阳参加“周末大讲堂”,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1日,副市长聂建强在贵阳市花溪区参加2013年全省烟叶工作会议。
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州政府参加副州长曾孔祥主持的州财校用地、洒金职业教育城有关事宜专题会议。
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市国土局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将台营路、建设路建设相关事宜。
2日,副市长黄莉在市政协参加市政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
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市政府参加全市“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会议。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东风旅社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园区办主持召开威舍开发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主持全市“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会议。
3日,副市长黄莉到坪东街道办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和兴义市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并讲话。
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富康酒店参加兴义市城规委2013年第七次规划方案审查会。
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兴义市城规委2013年第七次规划方案审查会。
4日,副市长黄莉到天赋中学新校区施工现场调研。
4日,副市长聂建强在省财政厅参加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示范建设项目竞争立项会议,获得9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
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省咨询中心专家组一行到清水河镇调研220KV输变电工程。
5日—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陪同省发改委调研组到郑鲁万工业园区考察。
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参加兴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会议。
5日,副市长黄莉陪同州教育督导检查组检查兴义市教育工作。
6日-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到贵阳参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
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检查燃油(气)管网安全生产工作。
6日,副市长黄莉在市政府主持兴义市省100个旅游景区检查工作紧急会议,在滇黔桂煤炭交易中心参加全州文化产业发展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工作座谈会。
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贵州饭店主持召开《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发展规划》评审会。
8日,副市长黄莉在市政府参加全省学习“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8日,副市长聂建强在贵州饭店参加《贵州精神展示长廊发展规划》评审会。
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在州政府参加州政府常务会议。
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在州人民会场主持“美丽兴义·健康相伴·同步小康”启动仪式。
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威舍开发区工委书记吕世霖到白碗窑下井检查富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胡正军到州人民会场参加“美丽兴义·健康相伴·同步小康”启动仪式。
10日,副市长黄莉到州人民会场参加“美丽兴义·健康相伴·同步小康”启动仪式,到东风旅社参加兴义市计划生育工作“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部署会,陪同市政协主席李成森到兴义中学督查校园安全工作。
领导讲话
市政府工作大事记
(10月20日——12月10日)
市政府办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办文件
市政府文件
领导讲话
工作研究
工作研究
工作研究
工作研究
收发文件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大事记
大事记
大事记
大事记
大事记
【领导讲话】
在迎接省政府对兴义市人民政府党政主要领导教育督导考核评估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王天洋 3
【市政府文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兴义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资格的通知5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老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6
【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度“示范村”和2013年度“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9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万峰林国际旅游城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2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业园区企业入驻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18
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21
【市政府办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种公猪站建设方案的通知2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冬季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4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4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项目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4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7
【政务动态】
市人民政府关于刘 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52
【工作研究】
“贵州精神”展示长廊特色经济建设调研报告53
【收发文件目录】
11月份市政府发文目录选登58
1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目录选登58
【大事记】
市政府工作大事记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