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
【概述】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是根据贵州省委黔委(2001)22号文件,于2001年11月底机改成立。属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全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督察室。直属事业机构有执法大队(副科级)、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科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03)17号文件整建制划转市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其中执法大队下设六个直属中队及桔山、坪东、下五屯、威舍四个中队。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6人,常年聘用临时工76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32名。
【工作职责】全局负责城市建成区的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摆摊设点经营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挥、检查、监督、调度、协调和宣传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道路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桥梁、路灯、户外停车场、户外广告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和公共设施占用费;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有关收费;负责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户外宣传设施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贴乱发广告小报、出店经营、乱摆卖、露天夜市、烧烤等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等绿化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同时,集中行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区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噪声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和室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整治脏乱,改善市容】2005年,全局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规范管理露天夜市及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共查处违章11420起。其中查处乱张贴、刻画、喷涂468起;装修、改建、堆放、搭建、搭棚342起;设摊经营、售物品6507起;占道经营、加工、冲洗、维修车辆3238起;车辆带泥上路、抛撤、遗漏22起;违反环境卫生管理个人行为20起;燃放烟花爆竹18起;店摊污损路、墙、设施和使用煤炉658起;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未按统一规划设置16起;板车违章入城营运131起。
规范管理露天夜市。对杨柳街、宣化街、川祖街设置的337个百货夜市摊和幸福路、苏州街、富民路、遵义路、北京路、西湖路、胜利路的106个夜市饮食、烧烤点统一设置棚架,定时定点出摊经营,达到规范统一,整齐有序。
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对市临街的红星路小学、兴义一中、百春幼儿园、延安路小学等13所学校周边乱摆摊设点、门面延伸、流动摊贩、自行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了整治和日常管理,加大了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7:00的巡查。
【狠抓卫生保洁,净化城市】加强源头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一是严防死守每个建筑工地,做到建筑工地车辆不带泥上路,对带泥上路、沿路抛洒渣土的车辆实行重罚。二是对乱丢乱仍现象突出的临街饮食店、学校门前实行门前卫生包保责任制,督促配备垃圾筐。三是全面开展各项检查,使城区保洁做到经常化。对城区52.8万平方米的保洁路段做到严管路段和主次干道一个样,清扫保洁率达到100%,保洁员在位率100%。四是强化夜市饮食、烧烤摊点卫生管理,划定卫生责任区,配置卫生箩、垃圾桶、污水桶等,对使用明火炉灶的全部更换为液化气灶。五是全面清查城区死角垃圾,共清理清运死角垃圾180吨。同时,加强对定点垃圾收集监督,对城区各街道设置的21个垃圾定点收集督促落实垃圾袋装、定点投放、集中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一年来共清运、处置生活垃圾8万吨。
【规范广告,美化城市】一年来,重点对盘江路、云南路、西湖路、幸福路、盘江东路等路段的广告牌、灯箱进行清理,共拆除影响市容的残损广告牌71块、灯箱51块、残标598幅;规范设置商铺招牌418块,广告牌36块,灯箱247块,宣传布标73幅,巨幅布幅广告5幅,宣传车广告33辆(次)。对乱张贴、乱喷涂广告进行强有力的整治,根除城市“牛皮癣”,清除乱张贴18312张,乱喷涂67处。
【加强市政管理,亮化城市】在市政管理上,实行分片巡查制度,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巡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零星损坏,现场修复,损坏面积较大或难度高的,组织施工班突击维修。一年来,修复路面26平方米;修复人行小板2000平方米;清除道路渣土、砖石9车;修复道路标牌2处。加强城区排水、排污管网设施的检查和下水道、窖井的疏通。累计疏通各管径下水道阻塞24次;清理泄水井77个,清理排污井、泄水井40个,清运淤泥8车;更换、修复沟盖板13块、井盖板9块;安装老城街泄水井4个。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试点】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经营体制,偿试公用设施有偿使用、转让、置换的路子。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通过对户外广告、街心花园促销经营、路灯杆、公共汽车候车亭等市政公用设施经权转让、置换,盘活城市存量,引进外方资金,投入城市市政建设。
【加强学习,文明执法】在全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为人民服务》、《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勤中使用了文明执勤用语,并制定了城管工作“八要、八不准”。针对群众提出的“城管工作人员作风粗暴、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等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了整改。(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