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义龙新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小中大】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2〕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现将《兴义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兴义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义龙新区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各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要逐项明确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公平公正监管。各部门要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附件:

附件1:兴义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附件2:兴义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附件3:义龙新区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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