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兴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并对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兴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
兴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预计完成时限 |
备注 |
|
1 |
兴义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
调查研究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2月 |
|
|
2 |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资金补助 |
调查研究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兴义市教育局 |
2021年7月 |
|
|
3 |
兴义市窨井管理办法 |
调查研究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1月1日 |
|
|
4 |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宜 |
调查研究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兴义市发改局 |
2021年1月 |
|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