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

{{'兴义市公安局' == '' ? '' : '来源:兴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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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范围:曾经登记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需要开具证明的。

2.所需材料:当事人签字或捺印的申请;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流程:查阅《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档案,核实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户籍档案能够反映的,按规范出具。

各派出所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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