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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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                           
(2026/4/3)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人或负责人 类别 立案时间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备注
1 兴义花之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兴义市桔山街道办富兴西路4号 彭* 公共场所 2026年1月22日 2026年4月1日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9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3100元
2 贵州省禾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飞洋华府店 兴义市丰都街道飞洋华府四期林溪郡1089、1090号商铺 赵*凤 公共场所 2025年8月23日 2026年1月19日 贵州省禾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飞洋华府店在2021年11月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2.《兴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书》(兴义政复〔2026〕23号 罚款6000元
3 胡* 兴义市清水河镇品甸组邓合元自建房一楼 医疗卫生 2026年1月13日  2026年4月3日 胡韩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兴义市清水河镇品甸组邓合元自建房一楼招牌为“一口好牙”的店铺为曹某某、石某某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及医疗器械【连体式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18盒、义齿基托树脂1瓶、拔牙钳3把、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1袋】,并处罚款2万元
4 赵*辉 兴义市威舍镇苏明顺自建房 医疗卫生 2026年1月14日  2026年4月3日 赵林辉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兴义市威舍镇苏明顺自建房门头招牌为“安牙 接牙 补牙”的店铺为王某某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医疗器械【简易牙椅1台、一次性口腔器械1袋、牙科器械1袋】,并处罚款2万元
5 张* 兴义市郑屯镇郑屯村五组52号周志国自建房一楼门面
医疗卫生 2026年1月22日  2026年4月3日 张豪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兴义市郑屯镇郑屯村五组52号周志国自建房一楼门面为“美美口腔”的店铺为陈某某开展口腔诊疗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960元及医疗器械【连体式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支、机用根管锉10支、一次性注射器2支、9把拔牙器械】,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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